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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李恩樹本報通訊員凡振峯
因婚戀糾紛引發的故意殺人案件近年呈大幅上升趨勢。
《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2007年至2011年共受理故意殺人類案件60起,其中因婚戀糾紛引起的32例,佔案件總數53.33%。婚外情已成爲婚戀類故意殺人案的重要誘因,特別是當女方不履行忠誠義務時,往往造成男方自尊嚴重受挫,進而引發命案。
每案致1.13人死亡
2011年,因婚外情而起的一起滅門案曾在淮安引起轟動。
當年9月3日23時許,爲報復和妻子有染的王義才,唐飛持尖刀竄至王家。正趕上隔壁李三奎家的狗叫。怕狗叫驚動了報復對象,唐飛翻牆入院殺狗時被李家人撞見,於是唐飛將李家4人(其中一名懷有兩個胎兒的孕婦)殺死,後又返回王家,殺害王家3人,造成7屍9命的嚴重後果。
“因婚外情造成情殺犯罪所佔比例非常高,且作案手段異常殘忍,造成後果也比較嚴重。”江蘇省洪澤縣人民法院法官蒯銀華說。
據統計,淮安中院2007年至2011年受理的32例因婚外情引發的故意殺人案,共造成36人死亡、4人重傷、3人輕傷。平均每例案件造成1.13人死亡。
目前,洪澤法院正力圖通過對淮安市5年來所受理的婚戀類故意殺人案件進行分析研究,尋求預防之道。
據洪澤法院研究,婚戀類故意殺人案件的特點是:犯罪人職業較爲集中;犯罪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犯罪人絕大多數爲初犯;犯罪人與被害人關係特定;男女犯罪特點顯著不同等。
多數犯罪人文化不高
在上述32起案件中的32名犯罪人中,農民佔23人,無業人員、農民、工人三大羣體佔96.88%。
蒯銀華指出,由於文化程度不高,大多犯罪人遇到糾紛後不懂得尋求解決問題的正當途徑,加之對自身行爲產生的法律後果及應負的法律責任缺乏認識,一遇糾紛,即用暴力來解決問題,導致其不計後果地實施犯罪。
此外,家庭觀念不強,婚外戀情敗露,夫妻感情不和等,也容易引發暴力案件。
在陳懷德殺妻案中,其妻子一直臥病在牀,靠吃藥維持。2007年10月22日晚,陳懷德伺候妻子吃飯、小便過後,由於嫌藥苦,兩人發生口角。陳懷德非常生氣,感到自己多年辛辛苦苦照顧癱瘓在牀的妻子,還要掙錢養家,卻得不到妻子的理解,遂產生殺死妻子後再自殺的想法。於是,陳用被子捂住妻子頭部數分鐘,致其死亡。
2007年10月7日晚,馮春與丈夫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後被丈夫毆打。趁丈夫熟睡時,馮春一氣之下殺死丈夫。
蒯銀華表示,現階段,由於社會結構的變化,基層治安防範組織較爲渙散,社會基層組織的控制力和化解矛盾衝突的作用弱化,很多家庭成員間的矛盾糾紛長時間得不到解決,甚至是投訴求助無門,最終導致矛盾激化誘發犯罪。
除上述原因外,蒯銀華介紹,“戀愛受挫生怨,產生報復心理”,以及“媒體報道引起的示範效應”也是造成婚戀類故意殺人案件的原因。
應加大糾紛調解作用
據瞭解,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中明確,對於因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要慎重適用死刑。
“但對於犯罪人主觀動機惡劣、手段極其殘忍、人身危險性大的案件應作出重判,這也是罰當其罪的體現。”蒯銀華說,淮安市兩級法院在審理該類案件時,因案件情況的不同,作出了不同的判決。
對於防範婚戀類故意殺人案件,蒯銀華建議,應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高羣衆守法意識;加強心理引導,弘揚正確的婚戀觀;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完善矛盾疏導化解機制;加強部門監管職責,促進新聞媒體自律。
同時,應加快反家暴立法進程。蒯銀華說,制定一部包括預防、制止、救助、教育與矯治措施在內的反家庭暴力專門法律,有利於預防和打擊暴力行爲,爲受害人權益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時可以規範人們的家庭行爲,引導家庭成員正確處理家庭問題,從源頭上減少家暴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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