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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日本國會衆參兩院日前一致通過了修改後的《獨立行政法人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法》,刪除了規定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的活動“限於和平目的”條款,從而使太空開發可以用於防衛領域。
新法律將“限於和平目的”的條款改爲“根據宇宙基本法和平利用的基本理念”,“限於和平目的”的條文由此被刪除。根據該法,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今後可以研製用於安保、防衛的間諜衛星。
根據日本國會1969年的決議,日本太空開發一直以“非軍事”爲原則,但日本2008年制定的《宇宙基本法》規定,太空開發“要有助於確保國際社會的和平、安全和我國的安全保障”,被認爲是對1969年決議“非軍事目的”限制的擺脫,表明日本的航天政策已經開始轉變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