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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會和舊中國,州、縣級地方官被稱爲“父母官”。前外交部長李肇星卻認爲,這是一種錯誤的提法,因爲老百姓纔是所有人的“父母”,物質文明、精神文明都是勞動人民創造的。(中新網12月15日)
在古代,“父母官”的提法有其特殊時代背景。而今天,再聽聞“父母官”的說法,未免彆扭甚至陡升厭惡之感,連鄧小平同志都自稱“中國人民的兒子”,一些地方官員有何資格自稱“父母官”?“父母”與“官”結合在一起後顯得不倫不類,將本屬於公共範疇的官員履職窄化爲了血緣領域的命題。再說了,官就是官,官也是百姓,前不久一副對聯就說“得一官不榮,失一官不辱,勿道一官無用,地方全靠一官;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飯,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它所揭示的官民關係、民本思想簡潔而樸實,並無“父母官”所帶有的迂腐與糟粕。
已經21世紀了,早該與時俱進了,不應該再使用“父母官”、“愛民如子”等明顯帶有封建色彩的說法。遺憾的是,現實中一些官員總是有意無意地自稱“父母官”,比如瘦肉精事件被曝光後,河南沁陽市官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作爲一個分管市長來說,我們心裏面也是沉甸甸的。應該說,作爲老百姓的父母官,沒有盡到自己的職責。”這番言辭也許是真誠的,但“一不小心”就自稱“父母官”,還是暴露出其真實想法。更有一些官員本是貪官,也時不時地自稱“父母官”,真是大大影響民衆觀感。
官員不能自稱“父母官”,民衆也不應該再稱官員爲“父母官”,媒體報道也應棄用“父母官”的提法。不過,據報道,某主持人就農民工討薪採訪一地方官員時,居然一連幾次稱該官員爲“父母官”,比如,“我們相信有法律的援助,有當地父母官的撐腰……”也許這是無意,但聽起來仍然刺耳。據報道,第六版《辭海》已將“父母官”這個詞條刪除。
官民關係應該正常一些,兩者之間的稱呼應該純粹一些。官員別想着當民衆的“父母”,也別想着當牧民之官。李肇星認爲“人民至上”、“人民萬歲”,這是至理。他還認爲,老百姓纔是所有人的“父母”,物質文明、精神文明都是勞動人民創造的。其實,老百姓也沒有必要當官員的“父母”,這同樣不正常。怎麼樣纔算正常?官員掌握公權力,必須向公衆提供公共服務;官員掌握公權力,必須接受公民監督。一是一,二是二,兩者別扯什麼親情,你不稱職,我就依法投票把你趕下臺;你做了實事,這是本分。
“古調雖自愛,今人多不談”。“父母官”這一稱呼可以休矣。當下,應該關注的是,權力如何爲公,如何保證那些掌握權力的官員能恪盡職守,而不是將權力淪爲私人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