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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自1994年開展志願服務以來,合肥的註冊志願者已達33萬人。如何保障志願服務事業可持續發展?立法“護航”!昨天上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召開,共青團合肥市委書記吳婭娟作了關於《合肥市志願服務條例(草案)》起草情況的說明,並連同《條例(草案)》提請審議。
志願者或將獲贈意外險
爲了保護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的合法權利,避免個別單位或個人利用志願服務進行商業活動或者把志願者當成“廉價勞動力”,《條例(草案)》規定,對志願者在從事志願服務活動中由本人所指出的交通、通訊、誤餐等費用,志願服務組織可以給予適當補貼。
此前,志願者在服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事件偶有發生。針對該問題,《條例(草案)》也作出明確規定,爲志願者們送上“定心丸”。要求,“志願服務組織應當根據志願服務活動的需要,爲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志願者辦理相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志願服務活動“契約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條例(草案)》正式提出志願服務活動“契約化”的概念,指出“志願服務組織與志願者之間、志願服務組織與志願服務對象之間,應當就志願服務的主要內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要求籤訂書面協議的,應當簽訂書面協議。”
招聘優先錄用優秀志願者
《條例(草案)》獎罰分明,對錶現突出的志願服務組織、志願者以及對志願服務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其他組織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並且,“鼓勵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在招考人員以及學校招收學生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聘用、錄取有良好志願服務表現的志願者。”本報記者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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