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6日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審議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擬恢復現行預算法關於地方政府不得自行發放政府債券的規定,同時明確規定各級政府應及時向社會公開預決算。
刪除地方債“限額管理”規定
26日提交審議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刪除了一審稿中擬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的規定,重申“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據瞭解,由於現行預算法禁止地方自行發債,近幾年我國多以國務院另行規定的形式出現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的“應急之舉”。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洪虎在作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時指出,考慮到近些年我國地方政府債務急劇上升達10萬多億元,帶來的問題和潛在的風險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從修正案草案公佈的內容看,關閉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的‘閘門’,表明了決策層對這一問題的謹慎態度。”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說。
除涉密內容外,預決算應公開
這次提交的修正案草案二審稿增加了一條規定,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預算、預算調整和決算,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但涉及國家祕密的內容除外。
我國現行預算法自1995年開始施行,但當時並未對預算公開作出規定。審計署原審計長李金華曾表示,從每年審計查出的問題看,爲部門利益而違法違規的情況越來越少,大量是不規範的問題。有些預算還不夠細化,預算的公開度、透明度還不夠大,缺乏廣大羣衆的參與、管理和監督。
據悉,2010年我國首次推進部門預算公開,今年以來,98箇中央部門已幾乎盡數公開了部門預算。
政府全部收支納入預算
26日提交審議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明確:“預算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組成。各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表示,草案新增這一內容,有助於在預算中全面反映政府全部財政資金運行情況,增強政府預算的完整性。
專家表示,此次修正案草案強調各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意味着我國政府全部收支將納入人大監管視野。
此外,此次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明確,國家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鄉鎮一級政府也要設立預算,刪除了“不具備設立預算條件的鄉、民族鄉、鎮,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可以暫不設立預算”這一款規定。
收緊地方債系防範金融風險
分析人士指出,重申“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反映出中央對當前地方政府超過十萬多億元債務的管理態度。在歐債危機持續蔓延,全球經濟前景依然不明朗的情況下,此舉傳遞出我國將從嚴規範地方債務、防範金融風險的重要信號。
審計署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爲10.7萬億元。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爲52.25%,加上地方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債務率爲70.45%。此外,2012年和2013年將是地方債務到期的高峯,兩年到期額度合計超過3萬億元。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認爲,當前放開地方發債風險較大,地方配套制度不健全,地方還不上的債務最終還是中央財政兜底,因此要持謹慎態度。
不過對是否放開地方自行發債,各界並未達成共識。不少觀點認爲,當前地方政府缺少財源,收支矛盾突出,應該賦予地方自行發債的權力。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認爲,要保持地方融資平臺的健康持續發展,關鍵還是要建設地方陽光融資制度。應該“開前門”,讓地方融資發展起來,替換隱性債務,並接受公衆監督;同時要“治存量”,逐漸將10.7萬億元地方債務消化乾淨;此外還要“關後門,修圍牆”,嚴控新增地方債務,規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