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身爲抓賊防盜的安保人員,卻用撿到的鑰匙監守自盜,自以爲做得天衣無縫,沒想到卻把自己送進了班房。今天早上,在包河區人民法院的審判席上,悔不當初的李某接受了審判。
據介紹,被告人李某是某單位的一名保安,2012年3月1日,李某在馬鞍山路某單位六樓的走廊上撿到了一串鑰匙,鑰匙上標註了辦公室的門牌號,由於自己在大樓裏上班,所以對該單位的作息時間都一清二楚,拿到撿到的鑰匙後,李某並沒有交給其他人,而是揣進了自己的腰包,並且找機會偷東西。自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3月14日,他先後五次用自己撿來的鑰匙開門進入六樓的一間辦公室,將胡某放置在辦公室內的十條軟盒中華香菸,價值6500元;一條硬盒南京牌香菸,價值1000元;一條硬盒蘇煙,價值450元盜走,並出售給客戶劉某,從中獲利6350元。
檢察機關起訴稱,被告人李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通過祕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價值7950元,數額較大,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法庭上,胡某當場諒解了李某,李某也當庭悔過。
(劉娜張蘭李玥玥本報記者楊賽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