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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港公安局經偵支隊日前成功偵破一起外省市公司涉嫌合同詐騙案,涉案的140餘萬元贓款被全部追回。目前,涉案嫌疑人已被塘沽檢察院批准逮捕。
2011年10月25日,沙特某公司委託中方律師到天津港公安局經偵支隊報案稱,該公司通過電子郵件與秦皇島某公司簽訂片狀燒鹼買賣合同,向秦皇島某公司購買含量99%的片狀燒鹼550噸,價值人民幣140餘萬元。沙特某公司將貨款付訖後,貨物經“地中海卡琳娜號”貨輪從天津港運抵該公司指定的阿爾及利亞奧蘭港,經當地SGS(全稱爲“瑞士通用公證行”,國際貨物質量權威檢驗機構,在許多國家設有分公司)檢驗發現,貨物中片狀燒鹼含量遠低於合同約定,給沙特某公司造成重大損失。
接到報案後,天津港經偵支隊的偵查員立刻對案件展開初查,前往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調取商檢證書,發現該筆貨物裝運前的檢驗證明系僞造,遂以此作爲突破點對該案立案偵查。
2011年12月22日,偵查員到天津海關查找貨代信息,經過三天左右的翻查,沒有找到門證等相關記錄,無法查找秦皇島某公司的實際地址。2012年2月27日至5月10日期間,偵查員先後六次赴秦皇島查找案件相關線索,通過對秦皇島市工商局、房管局、相關銀行記錄等資料的追查,最終鎖定張某、李某爲該案重大嫌疑人,並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李某進行上網追逃。4月25日,天津港經偵支隊民警在秦皇島某小區將李某抓獲。在偵查員的耐心工作下,5月18日,張某在家人的帶領下到支隊投案自首。
通過兩人供述,並結合相關書證、物證及該公司股東馮某的陳述,確定了馮某的犯罪嫌疑。因馮某涉嫌另一起合同詐騙案已被秦皇島警方抓獲,故作另案處理。
目前,該案件已經入審查起訴階段,涉案嫌疑人張某被天津港公安局取保候審,李某被批准逮捕,140餘萬元贓款全部追回。 (渤海早報見習記者郭佳通訊員經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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