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外逃女貪官楊秀珠原司機楊勝華昨受審
面對指控當庭認罪,回答最多的是“我不懂法”、“不知道”
楊勝華案件引人關注,不外乎兩點,一是他曾給外逃女貪官楊秀珠當過司機,算是心腹之一;二是他挪用的資金,大部分借給了前妻胡潔創立的溫州潔瓴不鏽鋼製品有限公司(下稱溫州潔瓴公司)。如今,胡潔嫁給了周立波。
昨天上午,楊勝華貪污和挪用資金一案,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現年50歲的楊勝華,高中文化,原系溫州市現代城市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現代城建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溫州市現代市政基礎設施有限公司(下稱現代市政公司)執行董事,也是這兩家國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昨天上午9點30分,隨着法槌敲響,楊勝華被帶入法庭,表情淡定。
檢察機關指控,楊勝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和主管部門審批,通過虛假出資虛構產權交易的方式,共計貪污國有資產2700餘萬元;他還利用公司工作人員職務便利,擅自挪用公司資金達4316萬元。
面對這些指控,楊勝華說:“指控事實和罪名都是對的,我不懂法,所以纔會產生這一系列的犯罪行爲,今天站在這裏,願意接受法院的嚴正審判。”
涉嫌貪污這塊,檢察機關指控,楊勝華兩次耍手段,通過假意出資和虛構產權交易等,貪污了大筆國有資產。
這塊內容包括,1999年6月,楊勝華未按規定程序進行資產評估,也沒有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假意出資800萬元,虛構產權交易,就獲得了現代市政公司的股份,後經工商變更登記,讓他成爲了該公司持股600萬,佔75%股份的股東。驗資後,很快又抽走了這筆錢。
2000年8月,楊勝華故伎重演,由現代市政公司在現代城建公司擔保下,向銀行貸款400萬元,通過假意出資和虛構產權交易,獲得了現代城建公司股份。
現代市政公司最終成爲現代城建公司持股400萬,佔80%股份的股東。
檢察機關稱,除了涉嫌貪污,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楊勝華還多次個人決定,將現代城建公司的資金,借給溫州潔瓴公司使用,累計金額達3316萬元,後均收回。
起訴書還透露了一個細節:2000年11月17日一筆2666萬元的借款,3天后就收回,收取了1.6萬多元的利息。
2003年4月8日,楊勝華個人決定將現代城建公司的資金1000萬元借給溫州潔瓴公司,再轉給楊勝華本人用於現代市政公司增資。4月28日,這筆錢收回。
面對指控當庭認罪
兩次耍手段“化公爲私”
挪用4000餘萬供前妻公司驗資增資
律師替楊勝華作無罪辯護
庭審訊問階段,楊勝華提及了近30次“不知道”或“以書證爲準”,面對指控沒怎麼辯解,而多以“我不懂法”收尾。不過,爲楊勝華出庭辯護的兩名來自北京的律師,卻爲他作了無罪辯護。
下午4點34分,庭審進入辯論階段。
控辯雙方圍繞3個問題展開:楊勝華是否有侵佔國有資產的故意;楊勝華的股權轉讓行爲是否真實合法;楊勝華動用大筆資金究竟是挪用資金行爲,還是企業間資金的正常拆借行爲。
律師稱,楊勝華之前沒接受過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培訓,也沒有收到相關的文件,屬於無知,沒有主觀故意;而挪用資金這塊,資金來往雙方都是公司,應該算是企業正常的資金拆借,不涉及個人得到實質性利益,不構成犯罪。
公訴人指出,楊勝華不懂法,不知道國家規定,不能成爲貪污的理由,其侵吞國有資產的故意,是通過客觀行爲反映出來的。
下午5點25分,楊勝華放棄最後陳述,庭審結束,擇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