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墊江縣白家鎮胡女士:27日和丈夫參加朋友婚宴,辦酒席地方位於帝源街門面內,還未交房,開發商同意業主提前使用。當晚9點多鐘,丈夫上廁所被門外的水泥板絆倒,從一樓落入到處是磚塊的地下室。請問受傷責任到底由誰來承擔?
昨日,重慶晚報記者從墊江縣人民醫院瞭解到,胡女士丈夫姓石,35歲。目前因顱內出血,做了開顱手術還在重症監護室,未脫離危險。
重慶潛衛律師事務所何桐雨律師:此情況屬於混合過錯,應各自按責任大小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具體來說,由於宴請地屬施工現場,本身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開發商、宴請方對受請方應有安全保障義務,而傷者屬於成年人,對晚上場地危險應有明確判定,其行爲也有一定過錯。建議幾方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可通過法院訴訟。重慶晚報見習記者任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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