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謝勇
1
兩件微博上的隱私案
近日兩條新聞,都發生在微博上,都是互聯網時代中個人隱私被侵犯的實例。其一是關於10歲女童南京紅山動物園走失的消息被網民瘋轉,最後被證明是假消息,不過,消息雖假,所附照片卻真有其人,是南京王姓市民的女兒。自己家人不知爲何成爲爭議事件的主角而被公衆圍觀,自然讓王女士氣憤,可發佈照片者究竟處於何種考慮而盜用照片,照片從何而來,王女士一家究竟還有多少隱私被泄露,掌握在未知的發佈人手上……這些依然未知的東西,更是引發當事人恐懼。
也許是爲了證明互聯網侵犯隱私所製造恐懼的強烈程度,一條關於“曬娃”引來犯罪分子的圍脖同樣引發網民關注,某位知名網友發佈的圍脖描繪了一個過於豐滿的情境———警察:“你是怎樣把孩子從幼兒園騙走的呢?”“沒什麼,”人販子擡起頭憨厚地笑着回答:“我每天都看他父母的微博,對這娃太熟了。”實際上,這條過於繪聲繪色的圍脖,其真實性實在堪憂,但是無論如何,確實刺激到了民衆內心中最柔軟的部分,並給了衆多微博控父母一個警示。而據媒體報道,在2011年,確有一位成都的媽媽因爲在網上曬出孩子獲獎照片,導致小朋友被同一社區的混混盯上、綁架,勒索10萬元。
2
隱私權的博弈
互聯網時代公民隱私問題,實際上是個老話題。無論對蔓延的互聯網和數字社會的判斷如何,有一點幾乎可以成爲共識,那就是互聯網時代中,個人的隱私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脆弱,要保護好個人隱私,是一件異常困難乃至令人絕望的事情。不過在珍視隱私權的社會中,即便難度巨大,保護個體隱私的努力與互聯網發展形成了對應關係。而仔細考察這些努力,幾乎都是在立法層面上展開,並確保互聯網服務商、公權力機構以及個體不至於侵犯到個人的隱私。
即便是9·11事件以後,在國家安全的名義下,政府監控力度增大,但是由於隱私權已經成爲美國人“流淌在血液裏的價值觀”,使得博弈中政府每進一步都要遭受大量抗議和民意反彈。比如今年美國社會熱議的CISPA法案,其初衷是爲了防止網絡遭受“災難性的破壞”,但在即便理由足夠充分,由於政府對公民的網絡監控權擴大到了個別犯罪領域,所以不少民間團體都表示此法案違反了美國對個人權利尊重和保護的立國之本,大規模的反對活動正在醞釀,而奧巴馬會動用否決權阻止法案通過。
3
道德審判與互聯網立法
事實上,保護隱私就是保護個人不被他人打擾的自由,而保護個人隱私不受侵犯,根本之道在於立法保障,在於形成互聯網世界中的自律規範和協調機制,在於公權力對於個體的保護和司法救濟,更在於在虛擬世界裏形成某種良性的社會規範。由於保護隱私的重要性尚未有被社會足夠認識,如專家所言,第一步恐怕需要從法律上明確隱私權作爲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的地位,進而儘快制定隱私權保護法,加強對傳統隱私權的法律保護,建立一套完整的網絡隱私權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進一步加強個人網絡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不過,雖然網絡時代個人隱私的泄露大多是網絡服務提供商的責任。但另一方面,與網絡隱私泄露嚴重的情況相比,互聯網中,惡意公佈隱私,以“私刑”取代公權力進行審判的現象也同樣。這一現象,在一次次網絡口水戰中屢屢出現,甚至成爲雙方競相使用的武器。在熱衷於道德審判的社會中,個體隱私這一原則底線早就被拋到一邊。
實際上,即便有了互聯網立法,如果熱衷道德審判和網絡“私刑”,保護隱私也難以成爲共識,而沒有保護隱私的共識,人之自由也是沒有位置的。這恐怕是互聯網所面臨的根本性問題之一。
謝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