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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6月29電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日前發出通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通過直接投資、間接投資、參股、委託代建等多種方式參與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和棚戶區改造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按規定或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價格面向政府覈定的保障對象出租、出售。
根據這份通知,民間資本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對實行公司化運作並符合貸款條件的項目,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據《關於認真做好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給予積極支持。
地方政府可採取貼息方式對民間資本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給予支持,貼息貸款只能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不得用於與此無關的項目及開支,貼息幅度及年限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市、縣人民政府制定。民間資本參與各類棚戶區改造,享受與國有企業同等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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