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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跳舞本是件有趣的事情,卻因爲看跳舞的人不順眼,一衝動打壞舞者眼;賣水果本是正經生意,卻因爲佔道經營被處罰,一衝動打傷執法者……今天上午,肥西公安局公佈了兩起事故傷害案的處理結果。
一拳打傷舞者眼,先刑拘
每晚,都有市民來到上派鎮人民東路古埂公園跳舞,60歲的退休工人汪某就是其中一員。6月2日晚上8時許,他在跳舞時卻遇到了麻煩。
當晚,城關派出所接110指令稱在上派鎮人民東路古埂公園裏有人被打。民警發現滿臉是血的汪某蹲在地上,行兇者已逃離現場。6月24日,汪某所受的傷經鑑定構成輕傷。7月1日,犯罪嫌疑人張某被成功抓獲。通過審訊,張某交代了案發的緣由。案發當晚,在家飲酒過度的張某外出醒酒,被公園裏跳舞的場景吸引了。但是,他越看跳舞的汪某越不順眼,於是藉着酒勁上前就對汪某一頓暴打。7月1日,張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城關派出所依法刑事拘留。
佔道經營又傷人,拘四天
6月29日下午4時許,肥西縣城管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張某、劉某等人在三河路段進行巡視,發現位於三河路縣鹽業局旁邊一水果攤在佔道經營,攤主將西瓜等水果擺在人行道上販賣,這樣方便了自己卻影響了市容。
張某、劉某見狀即上前要求攤主將西瓜等佔道的水果搬回店裏,以免影響市容,同時對攤主解釋相關的市容規定。看到攤主依然佔道經營,城管執法人員便動手將佔道的水果搬進了店裏,隨後離開了現場。
當天下午5時許,張某、劉某看到該水果攤主又佔道經營起來。讓她們沒有想到的是,攤主一見到兩人便立即責罵起來,稱兩人先前搬水果時將自己的水果撞壞。接着,言語越說越激烈的攤主索性揪着張某的頭髮,用拳頭對其臉部、身上進行毆打,導致張某的臉部多處受傷。城關派出所接警後,立即趕至現場快速平息事態,依法將違法行爲人控制住。在查明案情後,警方依法給予該攤主袁某行政拘留四日的處罰。
通訊員張秀本報記者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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