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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日前批轉的《社會保障“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了未來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如何理解《社保規劃》提出的指導思想,以便更好地貫徹執行?記者就此採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
問:如何理解和把握《社保規劃》提出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
答:《社保規劃》提出了“十二五”時期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概括起來是12字方針、3性、4個“更加註重”。
“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這12字方針,是黨中央、國務院對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社會保險法的規定。過去多年,我國社會保障改革與發展堅持12字方針,取得了制度從無到有、覆蓋面從小到大、保障水平從高到低的顯著進展;借鑑當前國際社會保障領域的有關經驗教訓,立足我國基本國情,我們必須長期堅持這12個字的基本方針。
“十二五”時期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點是“3性”,即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障可持續性。強調增強公平性是因爲,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的本質特徵,而社會保障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途徑。社會保障體系目前還存在一些公平性缺失問題,因此,“十二五”時期要把不斷增強公平作爲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核心理念和工作重點。強調適應流動性是因爲,市場經濟條件下,包括人力資源在內的各種要素流動是實現資源合理配置的基礎,在我國加速城鎮化的過程中,這種流動性特徵更加突出。“十二五”時期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必須適應這一特點,加快改變地域分割、管理分散、城鄉分治的傳統體制和方式。強調保證可持續性是因爲,我國人口老齡化來勢迅猛,現在是世界上惟一的老年人口超過1億人的國家,社保資金長期平衡的壓力巨大。“十二五”時期必須未雨綢繆,多策並舉,爲應對日益臨近的老齡化高峯提供製度和資金保障。
“十二五”時期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4個基本要求,一是更加註重保障公平,把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作爲優先發展目標,着力解決制度缺失問題,同時逐步縮小不合理的待遇差;二是更加註重統籌城鄉發展,做好轉移接續,加快制度整合,提高統籌層次,促進城鄉統籌;三是更加註重優質高效服務,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社會保障服務的可及性、便利性和質量;四是更加註重可持續發展,鞏固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機制,拓寬多元化籌資渠道,加大公共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支持力度。
問:《社保規劃》提出“十二五”時期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制度基本完備,體系比較健全,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歷史遺留問題基本得到解決,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水平適度、持續穩定的社會保障網。那麼,有哪些具體目標?
答:圍繞總體目標,《社保規劃》確定了4個方面的具體目標。在制度建設方面,要求各項保障制度基本完備,已有制度不斷完善,城鄉統籌取得積極進展,多層次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在覆蓋範圍方面,要求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保障人羣實現基本覆蓋,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參保人數不斷擴大。在保障水平方面,要求實現城鄉各項社會保障待遇穩步提高,醫療保險要推進門診統籌,工傷保險要推進職業康復服務。在服務體系建設方面,要求基本形成覆蓋全社會的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絡,全國所有街道(社區)、鄉鎮(行政村)基本完成綜合性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基層工作平臺建設,行政村普遍實行社會保障協管員制度,社保卡發行8億張。
問:《社保規劃》提出的目標十分鼓舞人心,如何保障這些目標任務能夠完成?
答:爲了保證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社保規劃》提出了9個方面的基礎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社會保障法制建設,構建完善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加大政府公共財政對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投入,積極開闢其他資金來源;健全社會保障公共管理服務體系,並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加強和改善基本公共服務;推行社會保障一卡通,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繼續做大做強社會保障戰略儲備資金,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加強社會保障科學研究和宣傳,形成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理論和政策體系;加強社會保障國際交流與合作;實施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等8個重大項目,提升社會保障公共管理服務能力;加強組織領導,抓好規劃的貫徹實施。這些措施是確保順利完成“十二五”時期社會保障各項任務,全面實現規劃發展目標的重要支撐和必要條件,認真抓好落實必將有力促進社會保障體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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