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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昨天,本報刊出《合表用戶本月起免費改造》一稿,解釋了階梯電價實行後市民最關心的幾個問題後,又有讀者致電本報熱線詢問,過渡期怎麼算?會不會把6月份的用電量也計入下一年度?
家住政務區的陳女士家是逢奇數月的23日抄表,她關心的是,階梯電價從7月1日起執行,今年7月1日~12月31日爲一個計量週期,半年首檔用電量上限爲1080度,那6月份的用電會不會計入下一年度的總用電量中?
省電力公司回答是“不會”。“此次抄表將按對應抄表週期內日平均抄見電量乘以調價日前後對應的天數確定調價前後的用電量。如用戶6月10日~7月10日抄表電量爲300度,則7月1日後的用電量折算爲100度,只有這100度會納入今年階梯電價的計量範圍內。”
據介紹,在今後市民拿到的電費賬單中,除當月(期)用電量信息之外,還增加了累計用電量信息。需要提醒的是,今年7月1日~12月31日爲一個計量週期,半年首檔用電量上限爲1080度。合肥市區居民還可以撥打供電熱線95598查詢用電情況,或登錄95598供電服務網站訂閱電費提醒短信。
另外,目前正是租房高峯期。在居民小區租房用戶,則要注意由於夏冬用電較多,可能前面的租戶已用了較多電量,導致後面租戶用電超過首檔電量需加價用電的情況,因此最好是租房時和房東約定清楚。
(劉丹丹本報記者邱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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