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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7月3日訊(記者董海蕊) 3日,青島市政府宣佈,新聞出版等五大文化領域行政處罰權由文化市場執法局集中行使,其他部門不得再行使。《青島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管理辦法》將於8月1日起實施。
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於2009年12月成立,由於之前法律規範不完善,出現了文化市場執法工作很難有效開展,文化市場執法部門法律地位、職責、權限不明確,與相關部門之間的協作機制不健全等一系列不規範問題,亟需制定一部針對性與可靠性強、適合青島實際的文化市場執法法律規範。
《辦法》的出臺,首先明確界定了“文化市場”和“綜合行政執法”的概念,明確了文化市場執法管理體制,同時明確細化了綜合執法職責。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副局長高萍介紹,辦法實施後,行政處罰權只能由文化市場執法局相對集中行使,其他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版權、文物等部門只具有行政執法權,而沒了行政處罰權,繼續行使的話,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無效。
《辦法》同時還明確並規範了檢查和強制措施以及出版物鑑定職責及程序,文化市場執法局可按照規定權限對涉嫌非法出版物進行鑑定。爲了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該《辦法》還明確了文化市場執法與相關部門間的執法協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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