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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記者5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聯合出臺了《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意見提出,爲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託政法機關現有網絡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並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後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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