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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慕之)記者從賀蘭縣工商局德勝工商所獲悉,今年1月~6月,德勝工商所共受理汽車消費申訴建議171件,全部辦結,爲消費者挽回損失23.5萬元。德勝工業園區在汽車銷售服務企業比去年同期增長18%的基礎上,消費投訴比去年同期下降15.8%。
經對受理投訴分析,汽車類投訴主要涉及四個方面,即:簽訂《購車合同》不嚴謹,汽車銷售人員口頭承諾不能得到兌現;汽車經銷商收取訂金後,如消費者因種種原因無法購車時,經銷商不予退還訂金;汽車經銷商未及時提供合格證、零配件,不履行約定時間對車輛進行維修;售後服務意識差,推諉搪塞、不履行“三包”義務,拒絕徹底排查故障、維修後無法正常使用等問題,引起消費者不滿。
在此,德勝工商所所長張孝平提醒消費者:汽車買賣這類大宗消費,應使用工商部門推行的汽車購買合同示範文本;在購車、保養、維修過程中與經銷商或售後服務中心發生糾紛,應保留好相關證據,及時向有關部門投訴,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購買車險是自願的,任何4S店的強制行爲均涉嫌違法,單方面變更合同條款,擡高售車價格屬於強賣行爲,也涉嫌違法。消費者如發現此類問題,可撥打12315熱線電話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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