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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黨,就要為黨做點事;愛鄉親,要富一方百姓;愛社會,要奉獻一片愛心。』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河南孟電集團總經理、輝縣市南李莊村黨支部書記范海濤關於自己人生的描述頗有點像前段日子流行的『凡客體』。
這段自述在客觀表述了范海濤的人生經歷之外,也彰顯了他的鮮明個性。
從門外漢到管理者
范海濤的父親范清榮已是80多歲的老人,曾多次榮獲『全國勞模』、『全國優秀鄉鎮企業家』稱號。在他的培養教育之下,范海濤也練就了吃苦耐勞、進取向上、寬厚善良的品格。
2001年3月,37歲的范海濤脫掉警服,到孟莊鎮任黨委副書記,兼任孟電集團總經理。
如何實現角色轉變,范海濤面臨巨大考驗。困難面前,他沒有退縮,天不亮就到工地,晚上又攻讀工業管理、經濟學、統計學等有關企業管理知識。在乾中學,在學中乾,從不懂到精通,從基建到生產,從設備到工藝,通過不懈努力,范海濤很快從一個門外漢變成了卓越的管理者。
2002年,孟莊火電廠實行股份制改造。在范海濤的帶領下,孟電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機遇期,十年間由一個普通的鄉鎮企業崛起為以熱力公司為母公司,由水泥、編織、房地產開發等5家子公司組成的大型非公有制企業集團。企業資產從2.5億元增加到50億元,近五年來上繳稅款5.7億元,創造了遠近聞名的『孟電速度』。
隨著企業不斷壯大,環保問題日益凸顯:發電機組每天需要上千噸煤,產生大量的煤灰、煤渣和廢氣、廢水無法處理,水泥立窯工藝落後,嚴重污染環境。
治污成了范海濤日程中的頭等大事。他親自研究制定了『一業為主,多業並舉,綜合利用,持續發展』的思路。公司和中科院聯合試驗的『煤淨化燃燒一爐兩用』項目成功,在20多個國家和地區申請了專利。
2003年孟電集團以勇士斷腕之舉,毅然砍掉三條立窯水泥生產線, 4000萬元的投資、600萬元的年產值,在爆破聲中灰飛煙滅。
2007年,范海濤又積極響應國家『節能減排、上大壓小』的政策。他一面積極准備小火電機組的爆破拆除,一面組織力量申報2×30萬千瓦發電機組建設項目。該年10月26日,孟電集團作為全國第一家參與爆破拆除的小火電民營企業,對總裝機容量17.5萬千瓦的8臺小火電機組,實施了集中爆破拆除,損失10個多億。
在爆破前夜,范海濤和幾名老職工不約而同地來到8臺機組前,眼中含淚地轉了一圈又一圈,讓同事為他拍照留念。
回報社會愛無聲
范海濤常常告誡自己:『愛黨,就要為黨做點事;愛鄉親,要富一方百姓;愛社會,要奉獻一片愛心。』
小火電機組爆破後,1066名富餘人員安置成了備受社會關注的問題。范海濤思索著:『1000餘名職工留在企業負擔可想而知,但是如果推向社會,則可能成為不安定因素。保住他們的「飯碗」,是企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
范海濤和領導班子反復研究決定,絕不讓1名工人下崗,保證原有工資、福利一分錢不降;分流360名員工到水泥分公司;400多人清除場地,參與2×30萬千瓦發電機組的建設;剩餘人員帶薪培訓,為企業發展積蓄後勁兒。
與之同時,他依靠企業做後盾,投資50餘萬元為村裡打深水井,解決了群眾飲用水質量問題;投資13萬元為村裡修路,解決了群眾出行難問題;出資6萬元建成了健身活動場地,豐富了群眾文化生活;出資8萬元,支持村民參加了養老保險。
2010年,為從根本上改變南李莊村的落後面貌,范海濤提請孟電集團董事會決定出資1.6億元,建設南李莊新社區。投資3000萬元建設南李莊農貿市場、物流倉儲和服務中心等,預計每年還可讓村民增收300多萬元。
另外,孟電集團還設立專項教育基金,每年拿出10萬至20萬元支持教育事業。目前,該基金已經為貧困學生提供救濟兩百餘萬元。
在范海濤帶領下的河南孟電集團,多年來支援農村打機井、修水池、架設農電線路、硬化街道路面、援建農村小學、為農村後備乾部培訓、修建農村基層黨組織活動室,為建國前老黨員新建、修繕房屋、幫助他們住院治病、救災扶貧,回報社會資金達2億多元。
『獻計』案多人少
在積極為發展經濟、回饋社會的同時,范海濤熱衷於司法建設,被聘為輝縣市法院司法監督員和特邀調解員。
2007年,輝縣市某機械廠按照合同約定為孟莊鎮某村辦企業制造生產設備。設備剛安裝調試好,受國家產業政策調整影響,該村辦企業停產,因缺乏資金拖欠某機械廠近200萬元設備款和高額利息。
2011年,案件進入執行程序,一邊是亟待收回設備款用於償還銀行貸款、補發工人工資的困難企業,一邊是牽涉眾多參與集資建廠的村民的利益。停產企業如果不能盡快妥善處理,極有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影響社會穩定大局。
范海濤得知後,積極參與案件的執行和解工作,幫助法院多次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出主意想辦法,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欠款企業還主動將設備款及利息履行完畢。既保障了雙方企業的利益,也維護了社會穩定。
自2008年至今,作為省人大代表,他先後向省人大常委會提交了『加強農村基層乾部培訓』、『充分利用基層黨組織、村委會的作用,做好人民調解工作』、『政府投入扶持資金,為人民調解工作創造良好條件』、『新農村建設要順應民意、量力而行』、『把農民增收作為中心目標,提高農民生活標准,真正提高農民的幸福指數』等十多項議案。
這些議案中,關於『人民調解』的就有兩個,范海濤認為,法院工作案多人少,特別是涉及到農村的案件,經常是由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發展而來,外加上農民法律意識比較淡薄,只是通過簡單的一紙判決書,很難實現息訴。通過調解程序,利用農村較為深厚的親屬關系,反而更容易做到案結事了,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
范海濤常說:『作為人大代表,監督法院和法官依法辦案是法定職責,但更要關注、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為法院事業的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一個國家的司法文明程度是這個國家法制進步的標志,監督是為了發展,支持也是為了發展,都是為了推動國家法制文明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