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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氣溫高,光照時間長,皮膚容易受傷。在這個季節,有些藥吃了以後不能曬太陽,否則可能會出現嚴重的光敏反應。特別是正在野外駐訓的戰友們,更要引起重視。
光敏反應是指皮膚裸露於陽光下,接觸光敏物質後,產生皮膚異常反應,包括光毒性反應和光變態反應。光毒性反應是指藥物吸收光能量後在皮膚中釋放出來使皮膚受傷。光變態反應是藥物吸收光能後呈激活狀態,並以半抗原形態或與皮膚蛋白結合成爲全抗原,經表皮細胞傳遞給免疫活性細胞,引起皮膚過敏反應。
光敏反應表現不同,有些人皮膚會出現刺痛感、紅腫、發熱、瘙癢等類似於日光性皮炎的症狀;有時也會出現皮疹,一般在日曬後數小時出現,多爲紅斑、丘疹,伴瘙癢或灼痛,重者可能會發生面部、手、上臂皮膚紅腫、脫皮、起水泡,有些人甚至會出現剝脫性皮炎。因此,能引起光敏反應的藥物最好在晚飯後服用,白天應儘量減少讓皮膚直接暴露在陽光下的時間。
能引起光敏反應的藥物主要有以下幾大類:
喹諾酮類:如環丙沙星、依諾沙星、諾氟沙星等。四環素類:如多西環素、金黴素、土黴素、米諾環素、美他環素等。磺胺類:如磺胺吡啶、對氨基苯磺酰胺、甲氧苄氨嘧啶等。其他抗生素:如慶大黴素、卡那黴素、氯黴素等。抗真菌藥:如酮康唑、異曲康唑等。
部分抗結核藥、心血管類藥、抗抑鬱類藥、利尿降壓藥、消化系統藥、磺脲類降糖藥、降壓藥,以及含雌激素、黃體酮的口服避孕藥也會引起光敏反應。
戰友們在服藥後如果因曬太陽而出現過敏症狀,需在皮膚剛出現麻刺感或紅斑時,立即躲避陽光,並用涼毛巾溼敷紅腫發熱部位。如果已發生光毒性反應,在症狀未消失及症狀消失後5天內,不要接受太陽光或紫外線照射,以免再次發生光毒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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