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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販賣假證者聚集地北京中關村大街調查發現,販賣假證者大多數是“孕婦、抱小孩婦女”。根據法律,懷孕或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行爲人不被執行行政拘留。因此爲逃避法律打擊,有的婦女甚者生育6個孩子。(據7月9日《中國青年報》報道)
明知違法仍堅持爲之,更刻意製造“懷孕、抱小孩”身份以“逃避法律打擊”。照社會常理來看,如此猖獗的賣假證現象,顯然應被人唾棄。但現實卻是,許多路人都普遍認爲:“習以爲常了,見怪不怪”,而許多網友更是覺得“人家只是滿足部分市場需求,討口飯吃”,甚至連當地警察也表示,“她們的情況不一樣,不能太硬……”事情何以至此——公然的違法行爲,竟被人們違背常理地“見怪不怪”?
事實上,中國人正常生活所需的證件不僅數量多,並且獲得這些證件的過程往往並不輕鬆,不僅要付出名目繁多代價不菲的辦證費用,而且還要耗費大量的時間精力。如不久前媒體報道的,北京一對雙獨夫婦爲合法生育二胎辦“生育證”,最終竟然前後奔波6個多月、蓋了30多個公章、準備了50多頁資料……
這種背景下,“假證交易”的泛濫進而衍生出規模巨大的“假證產業”,顯然不僅會“見怪不怪”,而且也會無形中催生某種“以毒攻毒”的荒誕“合理性”。既然許多正規證件的合理性原本就不夠充分,那麼,直接向販賣假證者購買,豈不更加簡單省事?這正像有學者指出的,“假證在社會上有其自身的‘價值’。它以假當真,幫許多人成就了好事”。
就此而言,人們對假證交易“見怪不怪”,並不僅是一個教育和人才管理問題、法律問題,也是一個行政問題、政府誠信問題,攸關政府行政職能轉換的程度,考驗着政府公共服務“以人爲本”“服務至上”的誠信品質。(張貴峯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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