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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報記者趙陽通訊員李志剛
幾名沒有工作的湖北小夥,虛擬一個實業公司,各自扮演“老闆”和“業務員”,以低價轉讓產品代理權;這邊剛轉出去,那邊就派人聯繫代理商,以高價要求買入產品。承接代理權的南京某公司老闆阿東,以爲有利可圖,差點把30萬元訂金交出去。
轉讓代理權
曾經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張某,出獄後一直都沒正當職業,在2008年5月初,夥同幾名湖北老鄉,虛擬一個名稱爲“廣東省梅州市某實業有限公司”的公司,與南京雨花臺區某電子有限公司取得聯繫。
別看張某才初中畢業,可是在準備公司各項文件上,卻頭頭是道。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開拓市場意向書、採購合同……這些正規公司必須具備的材料,張某均通過各種手段準備齊全,把自己手下的虛擬公司,“打扮”得像模像樣。
一紙文件再加上一通電話,讓遠在湖北的張某,獲得南京這家電子公司的信任。假冒業務員的張某的同夥李某聲稱,他們公司剛剛生產出一種最新產品——納米網布。通過傳真查看他們的公司證明和產品信息,南京公司負責人阿東表示,非常願意代理此項產品,雙方約好時間,決定過幾天就簽訂採購協議。
因爲阿東公司的規模頗大,決定代理這項產品並簽訂採購協議後,阿東就派人把信息發佈至網站首頁,積極推廣此項產品。
假裝進貨商
兩個星期內,阿東一直在等待客戶訂貨的消息。沒想到幾天後,果真有一名自稱部隊採購人員的徐某,主動給南京該公司打開電話,詢問納米網布產品的信息。阿東一聽樂了,剛剛和人談好代理,這邊就有人要以高價進貨。
查看對方出具的虛假身份證明,阿東還真相信了,對方確實是部隊人員。
經過進一步接洽,徐某表示,他們一共需要價值64萬元的貨物,隨後和阿東簽訂好採購合同。“我過幾天就把貨款匯給你們。”徐某的爽快答覆,讓阿東相當滿意,剛過了幾天,對方果真寄來一張匯款憑證,這張憑證由某市商業銀行出具,顯示徐某已經向阿東的銀行賬戶匯出人民幣64萬元整。
見到匯款憑證,阿東立即和進貨方張某聯繫,讓他們趕緊提供貨源,接着被對方告知,必須先支付30萬元訂金。“我們的貨太搶手了。”張某表示,最近其實沒貨,但是可以從運往東北的貨物中抽取一部分。
恰巧送貨貨車要路過合肥,雙方隨後約定,於2008年6月17日在合肥碰頭,交付訂金並取貨。巧的是,在準備訂金時,阿東和朋友偶然聊到此事。
交貨被抓獲
原來,阿東的朋友就被人以這種手法騙過一次,幸虧及時報警,才挽回全部損失。而阿東這次的經歷,和他上次完全雷同,天下沒有掉下來的餡餅,朋友建議他及時和警方聯繫。
南京雨花臺區公安分局鐵心橋派出所民警接警後,通過及時與某部隊聯繫,得知並沒有任何關於納米網布的採購計劃。警方決定,暫時先不打草驚蛇,待陪同阿東一起前往合肥,再將嫌犯一舉抓獲。
交貨當天,把貨物從湖北運至合肥的張某,被警方當場抓獲。警方搜查發現,貨車中確實裝滿網布,但並非他們所說的納米網布,而只是普通的塑料網布。
金陵晚報記者瞭解到,在2010年南京市雨花臺區法院已經對張某作出判決,因爲他在簽訂、履行合同的過程中騙取他人財物、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行爲已經構成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近日,涉案的一名重要嫌疑人被警方抓獲,至此,這起詐騙案成功告破。(文中人物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