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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7月10日訊(記者王鵬通訊員呂黛婷)泰城男子李某瞄準夜行單身女子,持刀搶劫後猥褻。9日,泰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
6月28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拿着刀子出來轉悠,他的想法很“簡單”:找單身年輕女子,先搶她們錢,然後再摸摸她們。李某轉到岱廟南門時,看見被害人王某正一個人趕路,李某尾隨王某到昇平小區,在樓道內用刀抵住王某脖子讓她交出錢和貴重物品,李某拿到財物準備非禮王某,王某勸說李某並準備喊救命,李某拿着財物逃跑。
9日記者瞭解到,泰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李某交代,選擇深夜對單身女子下手是因爲夜深人靜行人較少,容易逃脫,單身女子勢單力薄比較好對付。
檢察官提醒,夏季是搶奪、搶劫案件高發期。夜行單身女子外出時不要攜帶大量現金和戴貴重首飾,大額交易和消費盡量使用銀行卡,手機不要掛在胸前。夜間選擇行人較多、靠近人行道右側行走,經常夜晚外出或上中夜班的女性,應儘量結伴或家人接送。深夜避開空曠的立交橋、地下通道、公共廁所、植物茂盛的綠化帶、街心花園、僻靜的小道小巷等。避免在路中央和車輛容易靠近的地方停留;如遇搶劫,應和歹徒巧妙周旋,切忌逞一時之勇而受到不必要的傷害,並儘量記清歹徒的體貌特徵(如髮型、身高、臉部、衣着、口音)以及逃跑方向,及時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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