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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瑞田(書法家、藝術評論家)
□尖峯話題
近來部分省市書法家協會換屆,一個突出的現象引起了輿論的關注,即大量在職領導幹部擔任所在省市書法家協會的主席、副主席。
領導幹部擔任書法家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爲什麼會引起關注,引起思考,關鍵在於,是什麼樣的領導幹部擔任了主席、副主席。
中國書法家協會成立,舒同擔任首屆主席。舒同是省部級領導,他擔任主席一職,得到了書界同仁的稱讚。原因再簡單不過了,舒同是名副其實的書法家,其胎息顏真卿的行楷書,是書壇一個時代的代表。
部分領導幹部書藝平平
綜合分析社會輿論對領導幹部擔任書法家協會主席、副主席現象的批評,得出兩點結論。首先,願意在書壇拋頭露面的領導幹部,缺乏對書法藝術的系統學習,書藝平平,遑論具備較高的書法創作能力和審美水平。第二,書法家協會願意吸納領導幹部擔當虛職,看中的是該人手中的權力,或者是權力的餘緒。有權好辦事,基於此,書法家協會閃現領導幹部身影,就不是奇怪的事情了。
書法家協會是書法家們的社團組織,其主席、副主席等職務,由選舉產生。只是候選人需要較高領導部門的認定,一些願意附庸風雅的領導幹部,被候選人、被主席、被副主席、被理事,或者被書法家了,則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
其實,書法家協會應該保持相對的純潔性。第一,書法家協會擔負着團結書法家、促進創作繁榮、加強理論研究,提高社會書法欣賞水平的職能,因此,它需要關注當代書法家中的優秀分子,讓不負衆望的書法家出任主席、副主席,使之真正成爲國家、省市書法藝術水準的代表。只有這樣的書法家協會,才能夠爲當代書法創作的繁榮起到推動作用,對社會風氣的改變,對書法家的人格修煉起到積極作用。
呼籲書協應由書法家做主
我們不應該鼓勵大量在職領導幹部擔任所在省市書法家協會的主席、副主席。第一,領導幹部突破名額限制,規模化成爲一些省市書法家協會的副主席,破壞了書法家協會的政治生態;第二,領導幹部的書法操持,作爲個人的喜好、修身是恰當的,無可厚非。但是,以專業素質要求,顯然強人所難。重要性在於,書法家協會是專業性社團組織,是社會人羣對當代書法藝術專業尊嚴的認知。當出版、展覽,紛紛出現主席、副主席的率性、塗鴉之作,勢必混淆人們對書法藝術的判斷,降低全社會對書法藝術的欣賞能力。至於其中隱含的商業賄賂,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這種現象被稱爲當今社會的灰色地帶,但是其危害性也不能小覷。201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曾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首次要求縣處級副職以上幹部必須申報講學、寫作、諮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此規定,給那些熱衷於書畫活動的領導幹部敲響了警鐘,也爲書協組織保持專業純潔性提供了政策保證。
“規定”是基礎,試圖還書協組織的本來面目,做到書法家協會由書法家做主,就需要加大書協組織的改革力度,建立民主機制,讓會員們選舉領導人,讓法律規定和監督書協領導人的工作和行爲。於此,我們才能看到當代書法創作的良性展開和健康發展。
我們不應該鼓勵大量在職領導幹部擔任所在省市書法家協會的主席、副主席。領導幹部的書法操持,作爲個人的喜好、修身是恰當的,無可厚非。但是,以專業素質要求,顯然強人所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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