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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英(化名)先後用兩個身份分別進行了結婚登記,一女嫁了二夫,陳曉英涉嫌重婚,從而引發了兩個家庭的糾紛。
2003年,河北省臨城縣臨城鎮桑樹凹西村的楊明軍(化名)25歲了,卻還一直沒有找到對象,正一籌莫展之時,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貴州女青年陳曉英,並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不久他們便商量起了結婚之事。但當時陳曉英未滿18歲,無法與楊明軍辦理合法結婚登記手續。陳曉英決定偷樑換柱,冒用他人戶口信息與楊明軍成婚。
2003年11月18日,陳曉英趕回老家,用其四姨周雨燕的身份,向貴州省大方縣雙山鎮派出所申請上了戶口,4天后又用周雨燕的戶口信息材料和陳曉英本人的照片以欺騙手段辦理了身份證。2004年2月10日,陳曉英冒用周雨燕的戶口信息和虛假身份證,以周雨燕的身份瞞過了婚姻登記處,與楊明軍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同年9月,陳曉英爲楊明軍生下了一個女孩。
2007年冬天,鄰村小夥子趙天培(化名)找到陳曉英,說自己27歲了還沒對象,讓她幫忙從貴州老家介紹一個。就這樣,楊明軍、陳曉英就和趙天培等人一起去了貴州。在貴州住了些日子,對象沒有介紹成,楊明軍就自己先回了臨城縣,把妻子陳曉英、趙天培等人留在貴州省繼續介紹對象。
兩個多月過去了,快過年了陳曉英才從貴州回家。此時楊明軍也聽到了一些風言風語,說自己的老婆和趙天培好了,但他沒有在意。可回家後,陳曉英就開始和楊明軍鬧矛盾,沒幾天就又走了。
兩個多月又過去了,楊明軍終於等來了陳曉英的電話,沒想到陳曉英堅決要求離婚。楊明軍苦苦哀求,終於把陳曉英拉回了家。可短短20天之後,陳曉英說要回孃家,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
從那以後,陳曉英就一直以夫妻名義和趙天培住在一起。2009年4月,陳曉英爲趙天培生下了一個男孩。2009年5月,陳曉英再次回到貴州省老家,用真實身份上了戶口,又辦理了身份證。2010年5月,陳曉英用自己的戶口信息材料和身份證和趙天培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
2011年9月28日,楊明軍來到臨城縣檢察院,要求檢察院給自己主持公道。臨城縣檢察院檢察長陳志剛親自接訪了楊明軍,之後主持召開檢察委員會研究討論分析案情,最後大家認爲:陳曉英以周雨燕之名與楊明軍登記結婚,在沒有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又與趙天培辦理婚姻登記;趙天培在明知陳曉英結婚的情況下仍與其辦理婚姻登記,兩人均構成重婚罪,應負刑事責任。經審查,此案被起訴到臨城縣法院。
臨城縣法院經審理認爲,陳曉英與趙天培的行爲均已構成重婚罪,分別判處陳曉英、趙天培有期徒刑一年和六個月。二人不服判決,上訴至邢臺市中級法院,今年4月23日,邢臺市中級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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