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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地點蜀山區法院
開庭時間上午
案由在同一小區反覆盜竊網絡交換機
本報訊盜竊網絡交換機後倒賣給他人,周某等人在首次輕鬆得手後,便一發不可收拾。今天上午,蜀山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周某、吳某和陶某因涉嫌盜竊罪,施某、卞因涉嫌隱瞞犯罪所得罪,一同站在了被告席上。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0年9月份的一天凌晨,周某夥同吳某來到蜀山區望江西路皖安機械廠宿舍區內,採用開箱拔掉網線的方式,從宿舍區內6棟5單元和7棟2單元的網絡設備箱內各盜走一臺華爲牌交換機,共計兩臺交換機。後吳某將兩臺交換機賣給施某,施某明知交換機來歷不明仍以800元的價格收購。其後,在2011年7月、10月、11月和2012年1月,周某單獨或夥同吳某、陶某,又採用上述方式連續多次作案,盜得16臺華爲交換機。皖安機械廠宿舍每次都是這夥人的首選作案地點。最爲瘋狂的一次,周某等人一夜之間就輾轉多處,盜取7臺交換機,價值人民幣1.8萬多元。
據調查,周某等人盜取的交換機,大部分倒賣給了合肥某通信公司工作人員的工作人員施某和卞某。
庭審時,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五人均表示沒有異議。
截至記者上午發稿時,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蜀刑李雅婧王麗本報記者李後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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