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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網上爆料一位渭南市民發現自己的車牌被人套用,莫名其妙多出了好幾個違章信息。最終這位車主找到了那輛套牌車,而且還發現這輛車就停在潼關縣政府裏面,使用這輛車的正是潼關縣副縣長。(7月13日《都市快報》)
車子套用別人的牌子是法律不允許的,作爲一個副縣長不可能連這點基本常識都不知道。可這個副縣長爲什麼要做這種違法的事情呢?潼關縣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迴應稱:“咱這個車是從市支隊借的牌子,當時爲了方便工作,下去明查暗訪。”
這樣的解釋顯然說不通。套用別人的牌子是爲了暗訪,但我們看到這個車有九個違章,都發生在高速路或西安市,暗訪不可能到外地吧。暗訪有時候確實需要悄悄地進行,但不需要套用別人的牌子,可以租用其他車子,同樣可以讓人難以發現這是副縣長的車子在暗訪。
一個副縣長套用別人的車牌可能有其他原因。現在對公車的治理力度很大,許多超編超規定的公車要處理。這是有關幹部不願意看到的。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呢?恐怕套用別人的牌子就是一個好辦法。因爲是套用別人的牌子,有關部門是難以發現的,就是看到副縣長使用這樣的車子,也可以說這車子不是他們的,是他人的。現在這個副縣長的車子存在着明顯超標,難怪副縣長的車子套用別人的牌子了。
而且套用別人的牌子,即使交通違法,也可以不用交罰款,所以有了這樣的套牌,副縣長的車子在外面真的方便多了,可以不遵守交通法規,可以闖紅燈,可以超速行駛,這一切交通違法行爲都找不上他們。因此,與其說是方便工作,不如說是方便副縣長。 (肖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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