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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國家統計局日前公布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比上年增長14.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4%。上海、北京、浙江、天津、廣東、江蘇、福建、山東8省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超過了全國平均水平。其中,天津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6921元,名列第四。
據介紹,2010年本市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4萬元。為使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續增長,2011年本市出臺了多項措施。其中,本市城鎮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由920元調整為1160元,非全日制最低小時工資由8.8元調整為11.6元;建立職工福利待遇與社會平均工資聯動調整制度,實現職工福利待遇增長常態化;加大工資集體協商推進力度,全年協商企業達到1.6萬戶,覆蓋職工130萬人;依托勞動關系三方協商平臺,不斷健全完善職工增收機制;建立了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形成職工增收的引導效應。
據了解,從今年4月1日開始,天津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每月1310元,增長13%。同時,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執行最低小時工資標准,標准由每人每小時11.6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13.1元。直接受益人群包括見習期、熟練期、試用期等各類新入職職工,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以及小時工、鍾點工和從事靈活就業的勞動者。此外,為促進企業職工收入增加,本市還頒布了2012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和部分行業工資指導線,且企業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天津的最低工資標准。本市還要求企業結合經濟效益情況,參照工資指導線安排本企業人均勞動報酬增長。 (記者孫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