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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醫療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醫患糾紛發生率有所上升,醫患矛盾日益突出,已經成爲社會熱點問題。
今年以來,山東省莒縣人民法院注重延伸職能作用,創新化解醫療糾紛思路,初步建立了醫療糾紛調處新機制,爲醫院和患者搭建“連心橋”,構建和諧醫療秩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共受理醫患糾紛案件22件,調解10件,兌付案款126萬元,所辦案件無改判、發回重審和申訴上訪現象發生。
搭建調解平臺
助力糾紛化解
在法院的倡議和指導下,莒縣建立了醫患糾紛調解中心,建立了醫院自行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調聯動”的醫患糾紛調解機制。法院在調解中心設立了巡回法庭,抽調3名骨幹法官進駐調解中心提供法律服務,解答患者諮詢,幫助醫院依法妥善應對糾紛,防止糾紛的盲目處理及矛盾的進一步激化。
法院還與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聯繫,在如何介入、調處技巧、調處程序等方面進行培訓,增強了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調處醫患糾紛的綜合技能。指導醫療機構成立糾紛調解機構,指導設立專門的醫患糾紛調解室,併爲其培訓專門調解人員120餘人次。
嚴格把好關口
確保案件質量
當醫患糾紛當事人來法院起訴時,法官徵得當事人同意後,介紹相關醫學專家對當事人進行立案前的諮詢及調解,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正確選擇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從而促使部分患者消除錯誤認識,對訴訟請求及醫療行爲有一個正確的評估。
在此基礎上,如果醫患雙方能夠自行協商達成賠償協議,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對賠償協議進行審查並確認,確保該賠償協議具有法律執行力;如果雙方當事人無法自行協商解決,可申請由法官在訴訟前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由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
今年以來,該院利用“立案前調解”方式共化解醫患糾紛120餘起,受到了羣衆好評。
爲解決專業難題,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法官嚴把“審理關”,邀請醫學專家參與調解。通過法官與被任命爲人民陪審員的醫學專家組成合議庭,讓專家直接參與案件的審理。專家參與諮詢調解,減少了委託司法鑑定的數量,爲當事人節約鑑定費用5萬餘元,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支出,提高了訴訟效率。
爲更好地實現服判息訴,法官在判決書後面均附有相關法律條文和醫學專業術語解釋,讓當事人真正瞭解裁判依據和醫學知識,理解裁判意圖。對不服裁判的當事人,進行當面耐心答疑,使當事人能夠真正理解裁判結果的正當性、合法性,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司法建議送上門
幫助醫院防風險
該院結合審判實踐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加強醫德醫風建設、完善告知義務、完善監督監管體系、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等司法建議,促使醫院查漏補缺,完善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2010年8月,針對某醫院隨意出具虛假證明引發醫患糾紛的案件,該院向縣衛生局發出了加強管理的司法建議書。司法建議發出後,縣衛生局非常歡迎,立即表示全部採納。縣衛生局按照建議書的要求,完善了相關管理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規範了醫療管理。
近年來,法院共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醫院發出司法建議書10份,採用率100%,醫患糾紛發生率下降40%,有效地維護了正常的醫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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