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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時而加幾歲、時而減幾歲,像彈簧一樣伸縮自如……近期有的地方曝出乾部給年齡“整容”事件,如山西河津住建局局長數次年齡造假、山西臨縣女乾部招工年齡造假等,引發公眾質疑。
這些乾部為什麼要炮制“彈簧年齡”?層層把關下,為何能一路“綠燈”?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
年齡也“整容”:“真實性”成謎?
6月初,山西河津市委召開常委會議,提名免去了薛新民河津市住建局局長職務。此前,薛新民被網絡曝光,其為了入黨、昇遷,先後數次填報不同出生日期,最大的1960年,最小的1969年,跨越整個60年代,有網民說他創下年齡“整容”紀錄。
“薛新民的檔案裡有幾種年齡?”記者在河津市采訪了解到,經組織部門調查核實,薛新民的檔案裡有4種不同的年齡記載。而關於他的真實年齡,此前始終不為外人所知。
河津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李建華告訴記者,在查閱薛新民的檔案及相關材料後發現,其在戶口登記、昇遷等4份文件中,填報了4種不同的出生日期,即1960年、1963年、1967年和1969年。經核查後認定,他的出生日期為1967年。不僅如此,在學歷問題上,薛新民取得的專科學歷為假學歷,本科學歷為國家不承認學歷。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早在2010年,薛新民擔任河津市僧樓鎮黨委書記期間,有舉報反映其年齡、學歷等問題,山西運城市紀委對此作過調查。同年12月,運城市紀委決定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然而僅僅一年多後,今年2月,薛新民又被任命為河津市住建局局長。
事實上,像薛新民一樣擁有“彈簧年齡”的乾部時有曝出。2011年3月,陝西周至縣副科長姚某被曝年齡造假。周至縣聯合調查組回應稱,姚某將出生日期由1962年改為1965年,因其1977年參加工作,於是出現“12歲上班”的怪相。
2011年12月,山西臨縣女乾部曹莉被曝招工年齡造假。臨縣縣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核定為,曹莉的父親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在1993年為曹莉辦理招工手續,直至1996年她纔開始上班。
“要大改大、要小改小,這簡直把年齡當兒戲了!”一些群眾說:檔案記載是很嚴肅的事,這些乾部有什麼能耐,可以隨意改變年齡?
“工作需要”:離譜檔案就可一路“綠燈”?
記者調查了解到,薛新民從一般工作人員開始,到鄉鎮黨委書記、市住建局局長,期間經歷過多次人事變動。然而,層層把關下,“彈簧年齡”還是出籠了。
“在當前乾部任前檔案審核制度中,主要存在"三齡兩歷一身份"問題,即"三齡"是指年齡、工齡、黨齡;"兩歷"指學歷、工作經歷;"一身份"指乾部身份。”接受采訪的多位專家表示,盡管我國現行的乾部選拔任用制度是完善的,但基層在執行時有時存在隨意性,而少數人為謀取私利,便打著“工作需要”的幌子,不惜鋌而走險造假。
除了這些人自身原因外,“彈簧年齡”出籠的背後,還有一些相關人員在“保駕護航”。山西河津市委組織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薛新民在辦理戶籍登記中,有關部門沒有按照規定辦事,而是“暗中”幫助其修改年齡。
選人用人不夠公開透明,也是離譜檔案一路“綠燈”的原因之一。記者在基層采訪了解到,一些地方在乾部選拔任用中存在公示內容太簡單、公示范圍太狹窄等現象,基本反映不出乾部的實際情況,這既讓廣大乾部群眾難以有效監督,也讓一些違規者有機可乘。
“曬評於民”:向年齡造假者說不
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已出臺多部法律法規對年齡造假等行為進行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明確規定,不得在乾部、職工的錄用、考核、職務晉昇、職稱評定中,隱瞞、歪曲事實真相,不得“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山西省委組織部於今年3月正式出臺以乾部“三齡兩歷一身份”為重點、對擬提拔或調整乾部實行乾部任前檔案審核制度。該制度明確提出對乾部本人檔案涂改造假的,追究乾部本人責任;對審核不嚴或違反規定認定“三齡兩歷一身份”的,追究主管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記者了解到,這些“緊箍咒”在乾部選拔任用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如對薛新民造假事件的處理,除給予薛新民處分外,對來自相關部門的4名相關責任人也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作為當前選人用人的重要基調之一,乾部年輕化符合眼前和長遠的工作需要。但有些乾部為了更具優勢,在檔案年齡上動起了"歪腦筋"。”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乾部的個人檔案是其工作、經歷等的歷史記錄,它的真實性不容褻瀆。
為確保檔案的嚴肅性,竹立家建議,在乾部選拔任用中,組織人事等部門要嚴格檔案管理程序,確保檔案不被隨意改動。要敢於堅持原則,對要求考察的內容必須嚴格考察到位,不放過任何一個細微之處。對有問題的乾部要敢於說“不”,要敢於嚴肅處理到位。
專家還提出,要更廣泛地引入民意,架起“曬評於民”的橋梁,增強乾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性,把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逐步拓展到廣大乾部群眾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