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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也
客居美國小城時正值盛夏,我走到哪裡都打一把遮陽傘。這是一把防紫外線防雨兩用三折自動折疊傘,外層傘面是奶油綠的,內層涂了一層銀膠。只要一出門去,就頂上這把傘,像個大蘑菇,在小城裡移來移去。他們對此提出疑問,我解釋我怕曬,皮膚對紫外線過敏。他們還是不理解,對我說,你天天打著一把傘,像十九世紀的人,在電影裡纔能看到。他們還說,太陽這麼好,你竟然還打傘,所有人都會認為你瘋了。
那太陽真的是太好了,好得實在過分。光線的亮度與強度會讓人禁不住想起凡高畫裡令人暈眩的色彩,那阿爾的太陽,那激情燃燒著的大地上的萬物。而阿爾在地中海沿岸,遠遠沒有這裡平坦無垠,當陽光無遮無攔地普照著整個中西部大平原,每個白晝都是一場幅員遼闊的火災,只有夜晚可以將它撲滅。陽光一個勁地催促植物成熟,田野裡似乎發出劈裡叭啦的聲響,那些玉米田正在變成錦緞,那些豆田正在變成金庫,那些大樹的葉子正在變成緋紅。這裡的太陽不僅偉大而慷慨,還有著強制和暴力的傾向,仿佛在命令大地上每一個生物:『必須快樂,永遠快樂!』如此照耀下,人們只能成天心無城府咧著嘴樂呵呵,臉上的表情總是欣欣向榮,任何多愁善感情緒都沒有產生的可能,任何小心眼小算計都會顯得滑稽,這裡的人除了Yes和No,沒有中間狀態,他們永遠理解不了林黛玉,不會知道戴望舒《雨巷》裡有一個丁香一樣結著愁怨的姑娘。誰敢說自然地理對一個民族性格沒有影響?
有一次打傘在街上走,三五個大學生模樣的人走過,驚奇地打量我,駐足,回首,其中一個男生還吹起口哨,從口哨旋律可以聽出興災樂禍。還有一次在超市門口,一個戴頭盔騎賽車的小伙子衝我先是發愣,繼而咧嘴微笑,然後裝作什麼也沒發生,轉身上車走了,等騎出去一段路了,又忽然回轉身來,衝我大喊:『小心啊……』有時汽車從身邊開過時,我也能感覺到車裡的人正朝我看過來,正迷惑不解:想曬太陽還曬不夠呢,而這個人偏要在太陽底下打傘。
我決定不打傘了,免得人家以為我是拍電影的或是個瘋子。到舊貨店裡去花一美元買了一頂舊草帽,草的質地柔韌,帽沿夠大,帽子上還纏了一圈彩色珠珠項鏈,我喜歡這草帽透露出來的華茂的質朴,就把帽子扣到頭上了。可帽子戴久了會讓人不舒服,會出汗,感到不清爽,額頭發悶。於是就摘下來,乾脆掛到臥室臺燈上去了,只當擺設,那草帽真是像野花一樣好看。
最後我不打傘不戴帽,改涂防曬霜了。我隨身帶來了防曬霜的,但總無端覺著凡防曬霜都有毒,於是從來不用。現在不得不用上了,防曬系數為30。結果沒幾天,就曬成了棕色人種,棕色皮膚上分布著扁平五官,這個州過去就是印第安人主要居住地之一,現在還有不少印第安人保留地,走在街上,一定會被認成印第安人的。一定是防曬系數太小,只好重新去買防曬霜,在藥店裡看到了貨架上有防曬霜,最小SPF值竟是40,最大SPF值竟達到了70!真是誇張得可以。可想想外面那瘋癲了的太陽,那絕對權威至高無上的太陽,就覺得系數70也能理解了。
買了防曬霜,也並不常用。我想通了,這個國家既然如此熱愛陽光,拿紫外線當了披肩,那就不必躲了,索性讓太陽把我曬成一顆土豆吧,一顆剛從黑土裡刨出來的棕皮土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