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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名公務員不在崗12年,並且無法聯繫上,所屬單位只能在網上發“通緝”尋找,並說明“逾期不歸就要被開除”。
近日,廬江縣政府網站上的一則公告引起熱議。這則公告是廬江縣人社局和教育局在7月11日聯合發佈的,該公告稱“廬江縣教育局職工陳某於2000年離開單位,至今未回單位上班,且未辦理相關手續。現按《公務員法》等相關規定,限陳某於本公告發布後15日內返回教育局上班或辦理相關手續,如逾期不歸將按規定予以開除。”
對此,有網友提出質疑,爲什麼離職12年,直到今天才公開開除?13日,廬江縣教育局人事股負責人陳月寶介紹,陳某今年45歲左右,男,以前就在縣教育局上班,是普通工作人員。2000年左右,他被借調到省教育廳上班,隨後又去了教育廳下屬的某教育報刊社工作,一直未歸。沒有辦理辭退是因爲教育局與陳某失去聯繫,無陳某本人簽字無法完成手續。據《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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