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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評論
□柳絮
據《羊城晚報》報道,廣州市中心城區今年有279項道路挖掘項目將集中在9-11月實施,挖掘道路總面積約佔中心六區道路總面積的6.3%,其中,中山路、廣州大道、廣園路、東風路等城市主幹道都有挖掘計劃。
市交委此次將全年279項道路挖掘計劃提前向社會公佈,可看作是對今年2月出臺的《廣州市城市道路佔用挖掘許可管理試行辦法》的第一次演練,意味着廣州在道路施工統籌方面終於邁出了姍姍來遲的第一步,值得肯定。
但在肯定之餘,也需注意到,距離亞運前的全城道路施工高峯不過三年的時間而已,爲什麼廣州一下子又涌現出如此多的道路施工項目?施工之前,恐怕相關各方實有必要先檢討一下,亞運前的“滿城挖”在施工設計上是否過於短視了?
報道稱,今年廣州市中心六區共計有40家單位上報1426宗道路開挖計劃,涉及30餘個項目類別,如地鐵建設、電信、供電、燃氣、路燈改造、供水等,最終批准了279項———從1426項砍到279項,施工總量倒是控制住了,但問題是,餘下的一千多個項目怎麼辦?要分幾年才能完成?今後每年又有新增道路施工項目該如何協調?
仔細查看此次市交委公佈的《中心城區2012年城市道路挖掘計劃》可發現,廣州的道路施工統籌似乎依然處於非常淺表的層面,並沒有體現出統籌的精髓。現在的情形,依然是供水的挖供水的,供電的挖供電的,各挖各的,一次挖掘只完成一項任務,沒有哪一項挖掘是由2家或以上單位協同挖掘以同時完成多項任務的,施工統籌中最爲關鍵的內容———對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統籌,未能在此次挖掘計劃中體現出來。
不得不說,如果按照現在這個思路,施工統籌的意義可能大打折扣,市交委即使控制住每年的道路挖掘總量,控制住施工時間、施工區域,卻無法從根本上避免道路的反覆開挖,事實上,這不過是將“拉鍊馬路”再次拉開的時間拖長了而已。
一直以來,“拉鍊馬路”的出現都被歸咎於地下管線權屬單位之間施工方面的難於協調,而從此次披露的數據來看,1426宗挖掘計劃也不過涉及40家單位而已,那麼,市交委等政府部門能否在這40家單位間做更多的統籌工作?譬如說,供水公司挖掘的路段,供電、燃氣等其他單位有無施工需要,能否藉此機會,與供水公司合作完成施工?須知,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協同合作,纔是道路施工統籌的關鍵,也才能最終避免“拉鍊馬路”的出現。
柳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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