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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鐵路運輸法院揭牌儀式
○法律諮詢
○農民工領取拖欠款項
○巡訪宣講,認真聽取企業法律訴求
○赴案發地公開宣判
題記
在列車上、車間內給旅客和鐵路職工宣傳法律知識、進行法治教育;在鐵路沿線案發地公開宣判,依法打擊破壞鐵路運輸的刑事犯罪;在運輸站段為企業提供法律巡訪服務,縱橫千裡的鐵道線上,為地方和鐵路社會經濟的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留下了合肥鐵路運輸法院乾警們的忙碌身影……
合肥鐵路運輸法院的歷史變革
合肥鐵路運輸法院前身是蚌埠鐵路運輸法院,蚌埠鐵路運輸法院於1980年開始籌備建院,1982年5月1日正式辦案。
案件管轄范圍:受理安徽省境內所有涉及鐵路的刑事案件,長江以北的民商事和執行案件。二審法院為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及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對蚌埠鐵路運輸法院作業務指導。
隨著鐵路的跨越式發展和生產力布局的調整,蚌埠的交通樞紐地位日益為合肥所取代。原蚌埠鐵路分局(2005年撤銷)管內大多數鐵路單位因工作需要遷址合肥。隨著鐵路司法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促使蚌埠鐵路運輸法院移交地方並更名遷址合肥成為必然。
2012年2月28日上午,蚌埠鐵路運輸法院移交協議簽字儀式在合肥舉行。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徐立全出席移交協議簽字儀式並講話。儀式上,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與上海鐵路局在《蚌埠鐵路運輸法院移交協議》上簽字,協議明確了蚌埠鐵路運輸法院移交地方後將遷至合肥,更名為合肥鐵路運輸法院。蚌埠鐵路法院移交協議的正式簽訂,標志著鐵路法院管理體制改革任務在我省基本完成。
2012年6月29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復及移交協議,合肥鐵路運輸法院正式揭牌。這標志著,原蚌埠鐵路運輸法院將徹底脫離鐵路企業,一次性整體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實行屬地管理,由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管理,履行原蚌埠鐵路運輸法院職能,其管轄范圍暫時不變。
妥善化解糾紛促進社會和諧
依法、公正、高效地開展審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務,也是法院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最根本途徑。伴隨著鐵路的快速發展,盜竊旅客財產、盜竊鐵路建設物資、運輸物資的案件和運輸毒品案件始終處於高發態勢。為了保障鐵路運輸安全有序和旅客人身財產安全,該院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鐵路運輸安全犯罪。對破壞鐵路運輸設備、影響運輸安全的案件和團伙盜竊多發犯罪地,選擇典型案件到多發地現場進行開庭審理,擴大審判效果,努力為鐵路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法治環境。針對社會輿論普遍關注的節假日火車票一票難求的問題,該院每年春運、黃金周前後,都要集中審理一批偽造、倒賣車票案件,在蚌埠、合肥和阜陽火車站進行宣判,通過公開打擊,抑制非法客票交易,維護鐵路客運秩序和鐵路企業的聲譽,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普遍歡迎。對機動車違章穿越鐵路道口,造成機動車與旅客列車相撞,嚴重影響鐵路運輸安全的機動車肇事案件,該院首次運用刑罰手段追究了機動車駕駛員的刑事責任,並及時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報道,擴大了宣傳和教育效果。在懲罰犯罪的同時,該院認真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一些罪行輕微的人員,依法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對夫妻、兄弟、父子共同犯罪的,根據犯罪情節和家庭實際狀況,在法律規定的裁量范圍內對其中一人減少適用監禁刑,采用緩刑等非監禁刑處理,以達到教育目的,減少社會對抗,促進和諧發展。
近年來,大批的鐵路工程開工建設,施工建設中產生的各類糾紛較多,如鐵路建設單位與承包人、鐵路建設單位與農民工、承包人與農民工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等等,不僅影響了鐵路建設工程的順利推進,而且對社會穩定造成一定隱患。如在審理55位農民工與承包鐵路工程的承包商之間的討薪案時,為了及時消除不穩定因素,保證鐵路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從院領導到承辦法官,想民工之所想,急民工之所急,主動放棄休息,加班加點,開闢立案綠色通道,緩繳訴訟費,做到快立、快審、快結,依法認真協調,組織多方進行多次溝通、調解,落實款源,努力使各方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使19萬多元拖欠款及時返還到55名農民工手中,形成鐵路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雙贏局面。
落實司法便民彰顯人文關懷
通過落實一項項司法為民舉措,鐵路法院的形象和地位得到不斷提昇。長期以來,人們一聽到鐵路法院,就會認為是鐵路的法院,就是為鐵路服務的,這種觀念通過該院的公正審理、執行案件,通過主動、真心地為路內、路外當事人服務而逐步得到改變,既做到了為鐵路運輸和建設服務,又做到了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鐵路法院的公信力在不斷提昇。開展法律延伸服務是該院服務鐵路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該院堅持到轄區內鐵路企業開展巡訪活動,向鐵路企業發出征詢法律服務需求函,每年由院領導帶隊,采取分片座談或個別走訪等形式,廣泛聽取企業在法律服務方面的需求,現場解答有關法律問題,並針對企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通過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發現企業在道口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分別給兩家鐵路單位發出司法建議,兩單位為此制定了整改方案。針對毒品案件認定毒品重量程序不規范等問題,采用司法白皮書形式向公安機關提出司法建議,這在上海鐵路法院系統也屬首次,被評為2011年度優秀白皮書。針對企業普遍反映缺少法制案例教育材料的問題,該院及時收集2005年以來鐵路職工違法犯罪的24個案例,附上法官點評,編印了法制案例教材《前車之鑒,鐵路職工犯罪警示錄》,發放給鐵路基層單位,受到好評。為擴大網絡直播效果,該院組織典型案件,通過中國法院網、上海法院網開展網絡圖文直播,同時還逐案進行法官點評,以案說法,形成該院開展庭審網絡直播的一個亮點。
強化便民利民彰顯人文關懷。為落實便民利民措施,強化立案窗口建設,該院克服辦公條件差、辦公用房緊張的困難,騰出兩間辦公用房用於立案窗口,配備了傳真機、復印機、長途電話、簡易安檢設備、網絡端口等設備,方便了群眾使用電話、網絡等方式進行立案、證據傳送、查詢,對確有困難的群眾,及時給予免繳訴訟費,對農民工討薪案緩繳訴訟費,保護了困難群眾的訴訟權利。該院堅持把司法為民融入到審判實踐中,對申請執行人家在外地,又因經濟困難不能前來領取執行款的申請執行人,辦案人員千裡迢迢送款上門,受到群眾好評。
提高案件質量
保證司法公正
建設和諧鐵路離不開司法公正,司法公正要靠案件質量來保證。近年來,該院始終抓住案件質量不放松,以提昇審判效率、效果為工作重點,加強審執管理力度。建立了審判庭自控與審監庭他控相結合的機制,明確審判人員、院庭領導和質量監督部門的責任,各有側重,互相補充,一抓到底,從機制上保證案件質量;實行重大、疑難、復雜、新類型案件審判長聯席研討制度、審判委員會集體旁聽庭審評議制度,從制度上把關,保證案件質量;加大對法官的政治、業務培訓力度,以專業和技能為抓手,讓法官在刑民執各條線輪崗交流,采取崗前培訓、任職培訓、以考促學、以會代訓、教員授課和組織參加高中院條線培訓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從培訓上提昇法官政治、業務素養,保證案件質量。每季度一期的《審判管理動態》和《司法統計分析》,從審判質量、效率、效果三個方面對審執工作進行分析,研判審執運行態勢並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發揮審判質效數據分析機制、通報機制、考評機制的功能,促進了審判質效的逐步提高。近年來,杜絕了瑕疵改判案件和發回重審案件。上訴率和申訴率均控制在較低比例。
審判效率效果始終保持較高水平,多項指標連續多年在上海鐵路法院系統保持領先。刑事審判認真開展判後答疑,努力做好息訴服判工作。對附帶民事案件,認真做好庭前和庭中調解工作,加大調解力度。民事審判貫徹調解優先原則,采取方便訴訟、異地調解、借力調解等舉措,妥善解決了糾紛,提高了審判效率,近年來調解的案件無一進入執行程序。加強訴前調解工作力度,通過電話和短信等多種形式,一周內調解4起案件,促使雙方和解並達成了還款協議,體現了訴前調解迅速、簡易及節約成本等特點。在執行工作中推行『三到位、四清楚和五必查』機制,強化力量配置,窮盡執行措施,提高初次執行質量。該院緊盯審判效率效果指標,結案率、審限內結案率、平均審限、當庭宣判率、簡易程序適用率、上訴率、一審服判息訴率等指標多年來均名列系統前茅。
2012年7月1日,合肥鐵路運輸法院在新的起點,踏上了新的征程。合鐵法院全體乾警表示,將始終圍繞中心,解放思想,遵守紀律,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與時俱進,盡快適應移交後的新環境、新任務和新要求,確保移交過渡期間工作不斷、隊伍不亂、穩定有序,為地方和鐵路經濟社會的穩定和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周俊林郭洪波
背景
2012年6月29日,合肥鐵路運輸法院正式揭牌。這標志著,原蚌埠鐵路運輸法院將徹底脫離鐵路企業,一次性整體納入國家司法管理體系,實行屬地管理,由合肥中級人民法院管理。與此同時,全國鐵路司法體制改革也已基本完成。
鐵路司法體制改革對維護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