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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爲了搞點錢花花,竟然打起了小學在建工地的主意,趁着凌晨去偷盜扣件,被值班人員發現之後,竟用磚頭將其砸傷,今天上午,任某被公訴機關以搶劫罪起訴至包河區人民法院。
被告人任某,1978年出生,初中文化,利辛縣人,經公安機關依法審理查明,4月6日凌晨3時左右,在包河區祁門路淝南小學工地,任某和其他四人盜竊工地腳手架扣件時,被工地材料員古某等人發現,任某見行爲敗露,企圖逃走,在雙方爭執的過程中,任某和同夥拿起地上的磚頭,將古某的頭部砸傷。經查,當晚被盜扣件76袋2200只,總價值11220元。
檢察機關起訴稱,被告人任某夥同他人盜竊財物,爲抗拒抓捕,當場使用暴力將他人打傷,其行爲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搶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法庭上,任某坦白自己之所以夥同他人去搶劫是因爲生活拮据,想搞點錢花花,“之所以打人主要是因爲想逃走,打人並不是本意。”任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希望法庭給自己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張蘭李玥玥陳永驁本報記者楊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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