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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趙波
物業費關係到小區內每戶居民的利益,價格一漲一落也牽動居民的心。物業公司因人工費用上漲想漲物業費可以理解,但因撇開業主私自漲價惹得業主不滿(本報7月16日C04版曾報道)。物業辦和物價部門迴應承認物業公司作爲企業有權對物業費進行市場調節,價格可以漲但爲什麼小區居民反應這麼大?究其原因還是這錢漲得不明白。
筆者瞭解到,今年市內四區不少小區物業費上漲,個別小區物業費上漲比例達到50%以上,對於物業費的上漲,不少居民意見很大,但意見重點不是在“漲”上,多數業主覺得小區物業服務水平下降費用卻越收越高。採訪中,不少業主並不反對物業漲價,延吉路上某花園小區居民明確表示,願意多交物業費,但是前提是物業能拿出更高的服務標準來,服務標準沒有提升卻多收了費用,此舉讓居民看不懂,居民意見自然大了。
物業費不是不能漲,在東海路上某高檔小區,物業費已經漲到每月每平方米9元,但是業主並沒有對物業表示任何不滿,因爲物業會定期公佈收支情況,讓業主對所交費用的去向清清楚楚。今年以來,物價普漲,相比於物價、人工工資的飛漲,以盈利爲目的的物業確實有入不敷出的可能,作爲企業進入市場經營,是可以因成本上漲而進行調價的,但是調價應該調得讓人明明白白,實時公開下賬本,估計沒有哪個業主會自爆家醜,給自家物業列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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