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
近日,溫州市紀委下發了《落實公務接待『三嚴四禁』規定實施細則》,明確規定,每餐工作餐標准不超過60元,『野生黃魚、鮑魚、魚翅、遼參,以及茅臺、五糧液等,均不得上桌』。
但又有消息傳出,原來這一細則並不適用於當地的公務宴請,諸如外事活動、招商引資或市外單位赴溫州考察調研等公務宴請,並不參照這些規定。有當地人士透露,『省裡來的客人不在規定之內,為了表示對客人尊重,標准自然要高一些。』(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