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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丹在法院外接受記者採訪時,眼噙淚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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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丹在爲妻子量血壓。 |
據報道,爲讓妻子活下去,北京下崗工人廖丹用私刻的假公章到醫院給妻子做了將近4年的“免費”透析治療。這一行爲被媒體披露之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熱議,廖丹夫婦的故事甚至被網友稱爲“北京愛情故事”。7月11日,廖某因詐騙罪受審,檢方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3到10年。珠海政協委員陳利浩瞭解此事後,通過媒體向廖丹轉交了17.2萬元捐款,爭取以全額退賠的方式爲廖丹爭取緩刑。
面對廖丹這樣的“真漢子”,網友紛紛捐款獻出愛心,希望能夠盡力幫助他儘快還款,爭取從輕從緩判刑;而在網絡上,希望廖丹能夠被從輕從緩甚至“法外開恩”的評論也不在少數。當然,同情歸同情,在廖丹案的判決上,任何人都應該尊重法院獨立判案的權力。人們爲廖丹的有情有義而驚歎,但就社會而言,這樣的悲情故事永遠不要發生爲好,因爲若不是無路可走,廖丹絕不會選擇以身試法。
其實,從媒體的報道中不難看出,廖丹並非不能通過制度獲得救助。然而,在尋求制度救濟的路途上,廖丹一家卻遭遇了重重困難。其一,廖丹是北京戶口,但妻子是河北易縣人,爲當地農村戶口,按規定不能享受北京市的醫療保障。如果加入易縣的新農合,又面臨往返奔波之苦,無奈之下只得放棄。其二,由於文化水平低,廖丹對於北京其他的救助制度,如“城鄉特困人員重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或者向民政部門申請臨時救助,以及向市慈善協會申請慈善幫助等,都不瞭解,甚至在他的案子被報道前,他也未曾想過向媒體求助。可見,正如有論者所言,廖丹的悲情遭遇,與其說是制度的缺位,不如說是制度的失敏,是現行社會救助制度對於底層民衆的困境缺乏敏感響應所致。
我們可以假設:如果廖丹妻子所享有的“新農合”能夠全國統籌,如果我國能建立起完善的大病醫保報銷或免費治療的制度,或者如果廖丹能夠了解他能獲得的制度救助,又或者他知道能從法律途徑幫助妻子獲得此前單位的補助,甚至如果他懂得通過媒體尋求公衆捐助——哪怕廖丹能夠實現一項,他的命運或許就不會如今天這般。然而,無論是救助制度本身,還是廖丹獲取信息的途徑,都是閉塞的。
這樣的閉塞是危險的,更是“致命”的。廖丹案絕不是孤立的,面對絕症無法救治的絕境,既有廖丹這樣以身試法的,更有無奈之下放棄治療的,這樣的報道屢見不鮮。例如,今年4月21日《廣州日報》報道,“肝硬化父親放棄治療離世,爲女兒省2萬元治腦瘤”,4月29日《新快報》報道,“母親無錢支付醫藥費,要求醫院放棄治療病發女兒”。如果現實境況逼得人只能在生命與法律之間做選擇,那麼,到底是放棄治療承受良心煎熬,還是如廖丹一般鋌而走險以身試法?
正因如此,不少人希望對廖丹“法外施恩”,並不是默許、縱容廖丹的犯罪行爲,而是當中國的改革進入深水區,人們面對諸多體制性弊端而導致的個體痛苦——比如由於戶籍障礙、社會保障不靈敏不健全,而導致廖丹不得不通過詐騙的手段救妻——不希望全由個人承擔。具體到廖丹案所警示的,除了更應整合現行的醫保制度,建立系統性、全民性的醫療救助制度之外,更需要將制度落到實處,做好深入宣傳,讓底層羣衆也能瞭解這項制度,也只有這樣,才能讓衆多“廖丹們”能夠獲得幫助,從而避免陷入情理與法理的糾結之中。(文/聞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