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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近年最大一起涉黑團伙案開庭33人受審20人是“90”後
“這是溫州近年來最大的一起涉黑團伙犯罪案件,”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昨日,王某等33人站在被告席上,其中20人是“90”後。
2011年6月初,應甲、應乙和紀某等人因開設在浙江省平陽縣鰲江鎮的賭場被潘某等人多次索要股份,雙方發生糾紛。應甲、應乙、紀某與王某等人商量,決定教訓一下潘某。
6月14日傍晚5時許,應乙糾集他人在鰲江鎮追打潘某。逃離後的潘某隨即通知朋友鄭某,決定要展開報復。
很快,潘、鄭二人糾集起二十餘人,向對方下了戰帖“用武力來擺平一切”。王某、應乙等人也聚集起十幾人以作應對。雙方都準備好了槍支、刀具、鋼管等器械。
約定的鬥毆地點,在平陽鰲江鎮火車站前的大道上。
當應甲駕駛本田轎車,帶領坐着己方人馬的車隊,到達鰲江鎮火車站大道西塘村段時,與在此等候的鄭某等人相遇,雙方持械互毆。
期間,在應乙的指使下,應甲駕駛轎車加快速度撞向對方人羣,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4人輕傷的嚴重後果。
此外,應甲、應乙等人還租用民房開設賭場,召集人員聚衆賭博,從中抽取頭薪牟利,而手下劉某、眞某等一幫嘍囉負責爲賭場望風放哨、看場護賭。
檢察機關認爲,王某策劃、指使、糾集他人持械聚衆鬥毆,致人死亡、重傷,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應甲、應乙共謀、糾集他人持械聚衆鬥毆,並駕車撞人,致人死亡、重傷,又開設賭場,應當以故意殺人罪、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劉某、眞某等五人積極參加聚衆鬥毆,又幫助他人開設賭場,應當以聚衆鬥毆罪、開設賭場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餘一干人等積極參加聚衆鬥毆,應以聚衆鬥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介紹,該起涉黑團伙案件中,除大部分人是“90”後外,更有8人在案發時還未成年,截至開庭,仍有2人未滿18週歲。
昨日,此案還未審理結束,今天溫州中院將繼續審理,擇日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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