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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輝)勁嘉股份(002191)今日公告稱,公司17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書就公司2009年信息披露違規事項,對公司及部分時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給予相應處罰。決定書認定,勁嘉股份2009年9月18日發佈的《關於與美國英美菸草公司合作的提示性公告》存在虛假陳述,其後亦未及時發佈澄清公告或更正公告,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法》。時任勁嘉股份副董事長兼副總經理莊德智是對上述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勁嘉股份常務副總經理瀋海祥是對虛假記載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公告稱,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勁嘉股份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莊德智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對瀋海洋給予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勁嘉股份表示接受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公司將向全體投資者公開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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