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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
澳大利亞一名先天無四肢女子狀告一些外國製藥和售藥企業,理由是母親懷孕時服用的一種鎮靜藥物導致她先天生理缺陷。她18日與部分被告達成庭外和解,贏得鉅額賠償。
琳內特·羅現年50歲,家住墨爾本市,與澳大利亞和新西蘭100多名1958年至1970年間出生、有先天缺陷的原告集體狀告德國格蘭泰公司、英國釀酒公司和帝亞吉歐酒業集團,尋求經濟賠償。
羅的母親懷孕期間曾服用由格蘭泰生產的非處方鎮靜藥撒利多胺。這種藥上世紀50年代末上市,在全球將近50個國家銷售,用於緩解孕婦早晨起牀時噁心和嘔吐症狀。1961年,撒利多胺停售,原因是證據顯示它可致嬰兒嚴重先天缺陷。
英國釀酒公司曾在澳大利亞分銷撒利多胺。這家企業現已成爲帝亞吉歐酒業集團一部分。
律師彼得·戈登18日在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最高法院說,羅已經與英國釀酒公司和帝亞吉歐酒業集團達成庭外和解祕密協議。按照協議,因先天缺陷、無勞動能力以及需要醫療護理,羅獲得經濟賠償。
戈登發表聲明:“和解協議金額將持續保密,但我可以說,金額數以百萬澳元計,足以在琳內特的餘生向她提供非常優質的護理。”
達成庭外和解協議後,羅潸然淚下,說這顯示“不需要胳膊和腿就能改變世界”。
羅出生以來,父親伊恩和母親溫迪無時無刻不照料她。如今,年邁的父母說,他們因女兒的抗爭精神而自豪。
伊恩經由律師發表聲明:“溫迪和數以千計其他婦女50年前服用的藥物導致這麼多身心痛苦,而現在,至少有積極的作爲,以糾正某些事情。”
法新社估計,全球範圍,因母親懷孕時服用撒利多胺,大約1萬名兒童有先天性生理缺陷,症狀包括無四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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