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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黃國金)昨日,記者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已經減少辦理部分業務的申報資料,簡化部分業務辦事流程,以方便市民前往辦理公積金各項手續。
目前,市民在蓬江區、江海區範圍內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含組合貸款)時,無需提供收入證明,該中心將根據業務系統記載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覈定職工收入狀況。而單位申請開立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時,再也無需提供《開戶許可證》及《稅務登記證》。
此外,市民在蓬江區、江海區範圍內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含組合貸款),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本息時,如以前年度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時曾經提供借款合同、還款存摺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掃描留存,經中心覈實償還貸款本息情況正常後,無需提供借款合同及還款存摺。而市民因退休、出境定居、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提取住房公積金,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還貸手續的,可直接辦理銷戶手續,無需辦理提取還貸終止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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