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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當年貸款購買了房子以後,最關心的就是三件事:一是單位的獎金多少,二是銀行的貸款利息上調,三是紅色的請柬。如果單位的獎金縮水了,自己的生活費用開支就也要縮水,而房子的貸款是一點沒有商量餘地的。因此,在還房子貸款的日子中,節衣縮食不說,還放棄了好多與同事朋友一起外出聚餐或者旅遊的機會。自己當時的念頭就是儘快還清貸款,告別“房奴”的日子。有了自己的房子就可以安居,這話不錯,但如果說爲還貸而努力,提高了個人奮鬥的能力和產出,在增值中發了財,就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年輕時,本應該就是學習、工作、娛樂,享受人生的美好時光,但當“房奴”的日子,讓年輕人的心態老了不少,如果你不是自己創業,也談不上提高自己的奮鬥能力,就是能夠聽老闆的話,害怕沒有工作,害怕自己的身體不好,害怕有太多的親友來訪,讓支出增加。如此多的害怕和壓力,又會釋放出多少工作熱情?而有了房子又怎麼樣?如果你只有一套房子,就是升值了也只是一種心理安慰,紙面富貴而已,不會提高多少幸福指數的。
對於房子還是多一點理性,即使是暫時租房結婚,也沒有什麼。如果沒有足夠的吃苦準備,還是別當“房奴”爲好。
曹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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