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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滁州市琅琊區法院近日公開審理了滁州市南譙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主任高增付受賄案,被告人高增付犯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3萬元。
滁州市南譙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是隸屬於滁州市南譙區衛生局的國有事業單位,2007年以來,被告人高增付先後擔任該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間他利用管理該中心的定點醫療機構在新農合資金結算和對定點醫療機構監管等方面的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相關定點醫療機構的財物共計120000餘元。案發後,被告人高增付退清了全部贓款,如實供述了司法機關已掌握的犯罪事實,還主動供述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多次受賄事實。
(曹靜平周金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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