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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今年上半年,我市檢察機關深挖安全責任事故背後的瀆職犯罪,共立案查處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案4件4人,遏制了我市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維護了安全生產秩序。
今年3月,巢湖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在調查一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常務副鎮長張某某在明知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兩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後知情不報,放任企業瞞報事故;鎮黨政辦副主任龐某某在審查該起事故時,嚴重不負責任,草率出具死亡證明,導致事故死亡人員被火化,影響了事故調查工作的開展。據此,該院分別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對張某某和龐某某立案偵查。
5月8日,肥東縣某制罐廠發生一起導致3人死亡、1人輕傷的重大燃爆事故。肥東縣檢察院反瀆局及時介入。經偵查,事故發生地工商所副所長楊某某早在今年2月進行市場巡查時,就已發現該制罐廠存在涉及前置許可無照經營行爲,但其不履行職責,未報告縣工商局並抄告相關部門予以查處取締,以致該廠持續無照經營,最終釀成事故。5月23日,肥東縣檢察院決定對楊某某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隨着案件偵查的深入,又發現該制罐廠所在村安全員郭某某涉嫌玩忽職守並對其立案偵查。
(反瀆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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