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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為社區居民提供諮詢。
實習記者榮靜
通訊員徐天博
化解社會矛盾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一項基本任務,是構建和諧幸福城區的重要保證。近日,記者從寬城區了解到,該區通過實施『三式聯調、四級聯動、多方共調』,整合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力量,實現了矛盾糾紛化解流程的環環相扣,矛盾糾紛化解責任的層層相連。司法調解走進了基層,法官走進了社區、走進了村屯、走進了企業,變被動結案為主動化解,變硬性判決為柔性溝通。據統計,2012年,全區審判案件收案數年均下降5.9%,刑事自訴及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撤率達97.2%。各級調解組織累計調處矛盾糾紛近8000起,集體訪下降8%。
司法調解
走進70個社區
『以前,我們都怕打官司,覺得自己不懂法,另外怕麻煩。現在法官能到社區來開庭,方便多了,我們也學會了怎麼樣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居民常先生深有感觸地說。寬城區抽調精乾審判力量,建立了『巡回法庭』,配備了專用便民訴訟車及電子印章、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定期深入到全區70個社區(村),每周一到周五排期開展巡回審判,現場解決矛盾糾紛。對於經由社區人民調解組織調處成功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庭的司法確認,由法院出具調解協議的確認決定書,保證了人民調解的公信力和權威性。
目前,寬城區已成立76個人民調解委員會,290名人民調解員中有17名調解員獲得市級以上『優秀人民調解員』稱號。累計調處糾紛4100餘起,出具調解協議1100餘份,提供法律諮詢2000餘人次。目前,全區無訴訟社區、村屯已達13個。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現場調解糾紛
針對發生交通事故,交警調解無效的情況下,駐交警隊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法官參與了調解,交通事故當事人打完『官司』後,還要申請執行等客觀上造成當事人『訴訟累』的實際情況,寬城區在交警大隊設立了『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指派法官駐隊調解,根據需要到事故現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及時進行訴前保全。自『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設立以來,共調解交通事故糾紛1700餘件,現場調解57件,出具調解書1235份。
針對離婚後涉及子女、財產糾紛不斷增多的現狀,寬城區還在婚姻登記處設立了司法調解室,由法官指導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調處離婚糾紛,完善離婚協議。而對於拆遷工作易引發社會矛盾的問題,寬城區采取法官先期介入拆遷工作的方式,不僅使拆遷的全過程得到依法有效的監督,而且法官主動通過宣傳教育引導理性維權,使全區的拆遷工作未引發一起惡性事件,保障了鐵北大開發的順利推進。
『醫患糾紛調解室』
化解醫療糾紛
為有效化解醫療糾紛,寬城區在省武警總隊醫院、公安邊防總隊醫院等轄區內多家醫院設立了『醫患糾紛調解室』,指定法官定期到調解室開展調解工作,重點解決醫患爭議較大的醫療事故、醫療過錯等糾紛。28件醫患糾紛在法官的調解下達成和解,避免了矛盾的昇級。同時,法官還走進企業,為全區10餘家大型企業化解糾紛48起,處理案件51件。
寬城區大調解格局的建立,保障了經濟發展,不僅調解了矛盾、化解了糾紛,更是調順了民心、調穩了黨執政的根基,架起了黨和群眾之間的連心橋,促進了和諧幸福寬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