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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在互聯網上有這麼一羣人,他們在“分歧”中拒絕討論,在“審判”中忽略證據,在“懲罰”中無視法律。他們混跡於論壇之中,出沒於微博之上,活動於網帖之內,他們無所不在。他們是網絡暴力的踐行者,又是網絡暴力的受害者。(7月25日,《中國青年報》)
作爲日益強大的媒體力量,網絡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其暴力行爲持續走高,因此,規範網絡傳播、遏制網絡暴力變得越來越重要。但如何有效遏制網絡暴力、淨化網絡環境、維持網絡正常秩序,社會上衆說紛紜,莫衷一是。筆者管窺,要遏制網絡暴力關鍵是要讓網絡暴力迴歸到法律上,並在制度層面予以規範。
“網絡暴力”的最初形態是網絡輿論,輿論本身並無好壞之分,但當網絡輿論因網民言語過激轉而形成攻擊性、煽動性和侮辱性的網絡暴力後,就會對當事人的隱私、名譽等權利造成嚴重的侵害。“網絡暴力”雖然侵害受害人多種權利,具有違法性,但當前我國法律對網絡侵權的規制主要在侵權責任法以及其他一些法律中有相關規定,而在具體的操作層面上,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顯得過於原則——適用需要有相應配套司法解釋。同時因網絡具有開放性、隱蔽性、滲透性和隨意性等特點,網絡行爲人沒有被明確制約,其行爲就容易放任甚至肆無忌憚,加之網民盲目跟風、情緒化表達等因素的推波助瀾,導致網絡意見容易走向偏激,殺傷力也愈發增強,繼而波及當事人現實生活,演變成網絡暴力。
雖然“網絡暴力”不同於現實生活中得拳腳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爲,但同樣會侵害了當事人的隱私權、名譽權甚至生命健康權。因此遏制網絡暴力需從法律規制層面入手,成效方能凸顯。
一是加強對網民的法治教育,積極引導網民文明上網。網民有言論的自由,但在行使自己的言論自由權利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二是加快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步伐,使信息的披露與保護在法律的規範下達到平衡。用法律手段保護網絡隱私權不受侵犯,對非法傳播、出售、竊取他人信息(如住址、電話、單位等)的不法行爲,情節輕微的,追究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三是建立合理的網絡規則,加強行業自律。針對互聯網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對互聯網網站及相關主體的行爲進行有效監管,及時查處互聯網網站的不法行爲,對互聯網的運行和發展進行合理引導。
網絡是一個虛擬的世界,同時也是一個和真實世界並行、交融的現實世界。網絡暴力時隱時現,任何焦點問題都有可能引發一場網絡的疾風暴雨,繼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只有切實將其納入法治軌道,纔可能最終使其煙消雲散,才能營造健康有序的網絡環境,爲社會公衆帶來更多的生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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