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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對記者表示,很多地方的領導都不敢輕易處理舊車,因爲擔心處理公車會被認爲是國有資產流失,不敢承擔責任。所以,公車不斷地進來,但是淘汰的公車卻比較少,這就是很多單位公車超編的原因。(7月26日,《中國青年報》)
前不久,中牟“超編公車拍賣”事件 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輿論對機關超編車的熱議和反思。不能不說,中牟“首開先河”,公開拍賣超編車的初衷是善意的,對被拍賣的超編車爲什麼都是使用時間長、車況差甚至接近報廢的質疑,中牟官方的迴應合情合理——公車拍賣沒有什麼成功的經驗,都是摸着石頭過河。而且沒有規定說哪些車超編,哪些車不超編。從這個角度看,中牟因拍賣超編車被推至輿論風口上廣受質疑和批評,的確有點“冤”。
爲什麼公務用車中會有這麼多超編車?長期關注公車改革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將其歸結爲“進口多、出口少”——在公務用車中,有的車是用財政撥款,按照編制來購置的,比如一個財政局有10輛車,淘汰一輛車就再加一輛車;有的車可能來源於本系統,由上級機關以一些名義發一批車給下級單位;有的車甚至來源於慈善機構和企業家捐贈等。最後的結果就是,很多單位的公車都是超編的。但“出口”呢?因爲很多地方的領導擔心處理公車會被認爲是國資流失,不敢承擔責任,所以,寧願花錢養“爛車”,也不願意處置“超編車”。
其實,秉持這樣的觀點,只見問題的“皮子”,卻不見“裏子”。處理公車,可能會被公衆誤解,甚至被指責國資流失;但是,公衆對機關單位公車超編,或是花錢養“爛車”,不是一直給予更猛烈、更憤慨的痛斥、譴責嗎?爲啥沒有幾個領導在乎、畏懼民意,而減少公車,或是規範公車使用呢?可見,公車是否超編,如何處理,與領導是否擔心國資流失關係不大。
公車淘汰少,超編多,淺顯地說,無非有三個原因。一是,花錢養“爛車”,花的是公家錢,自己不心疼;二是能用則用,當官的坐豪車,當兵的撿個破車開開感覺也不錯,反正費用不用自己掏;三是整治超編車,多是“一陣風”,恐怕沒有幾人當真。上繳?沒有誰願意出這個風頭;拍賣?哪個單位也不缺小錢,更何況拍賣程序那麼繁瑣。這些,纔是機關單位寧願花錢養“爛車”的根本原因,而非擔心什麼國資流失。從深層次說,就是法律政策不給力,缺乏有效的高層設計,機關單位公車改革的動力不大。
2011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開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各地區開始啓動公務用車專項治理。這些中央“令箭”不能束之高閣,要認真對待、研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出臺具體實施方案。比如,公車如何添置、超編超標車如何處置,如何規範使用公車等等,都應該有明確的規定和指向,而不是規定個大概,聽任一些單位治理公車動輒搞“自由選擇動作”。像中牟超編車治理,結果治理出一批快報廢的“爛車”,不僅未能贏得公衆喝彩,反而招致一片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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