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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消息
新華保險27日公佈特別分紅方案,公司將向股東派發約合10億元特別股息。記者注意到,這正是新華保險履行上市前股東的分紅承諾之舉。
新華保險公告表示,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了《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執行特別分紅暨建立公衆投資者保護機制具體事項的議案》,同意公司向全體股東派發特別分紅。具體方案爲,按目前已發行股份31.2億股爲基數,向全體股東派發現金股息每股0.32056元(含稅),總計約合10億元。
另外,此次特別分紅金額將從新華保險未分配利潤中提取,據新華保險一季報顯示,截至3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潤約爲64.89億元,摺合2.0801元/股。
事實上,早在上市前,新華人壽就曾在招股書中承諾,因爲前董事長違規事件,爲強化公衆投資者保護機制,將在2012年9月30日前實施完畢不少於人民幣10億元的特別分紅。所謂特別分紅,就是指新華人壽前董事長關國亮違規事件中作爲清收資產收回持有的紫金世紀24%股權,若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轉讓,則從轉讓收入中拿出10億元爲股東分紅。
不過,截至目前,紫金世紀24%股權轉讓仍未完成,因而新華保險從未分配利潤中提取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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