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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爲了多掙錢,便把偷盜電纜線當成了財路。一男子在小區內盜竊居民進戶線,當場被抓。今天上午,該案在瑤海區法院公開審理。
據指控,2011年9月至12月29日期間,王某攜帶老虎鉗等作案工具,先後數次至青龍路401號鴻興苑小區1、2、3、5、6棟的樓道內,竊取居民進戶銅芯電線1845米,經鑑定,價值9889元。2011年12月29日凌晨3時許,王某再次到鴻興苑小區伺機作案時被抓獲。
公訴機關認爲,王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採取祕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據悉,王某,男,1988年生,合肥人。庭審中,王某主動認罪。王某稱,他因出交通事故沒錢賠又不敢告訴家人,一次無意中發現盜竊的電纜線能賣錢,於是想到去盜竊電線。
他稱,一般都在晚上二三點偷,而偷盜的地點則是自己所住的小區。電纜線都賣給流動收廢品的。他說,“不敢賣給固定攤位,怕被警察發現。總共賣得1000元左右。”爲了防止受害人發現家中電線被盜,遂將被盜人家的電線接到別的住戶家,就導致了一戶電兩戶用。
截至記者發稿時止,本案還在審理中。
(楊聯文趙黎楊陽本報記者何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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