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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熱線967066消息(通訊員方毅徐輝記者曲彥霖見習記者蔣慧晨) 7月30日,煙臺市芝罘區公安邊防大隊和煙臺港區海事處進行了首次海上聯合執法合作——『碧海2012』海上聯合執法。
7月30日下午,煙臺市芝罘區公安邊防大隊和煙臺港區海事處的執法人員分別乘坐『海巡0602』輪和『海警37034』艇出海,進行了首次聯合執法。
下午4點半左右,執法人員發現海上有艘『海祺9號』貨船。邊防和海事執法人員對船員證書和船舶證書進行了檢查,並核對了船員信息,隨後,檢查船上消防、救生器材的配備情況,檢查船員生活區是否有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違禁品。
經檢查,船舶和人員配備等情況均符合要求。貨船的寧船長在海上工作了40多年,此次,他同其他船員拉著化肥從河北黃驊來到煙臺,一直在海上等待停靠通知,恰逢邊防和海事部門的聯合執法,寧船長很支持。
據水上邊防派出所所長劉志偉介紹,單方面執法,有時出現問題很難界定。之前,邊防和海事部門在海上執法,職能范圍有所不同,有時發現證件不齊全的船舶上有違法犯罪分子時,會需要邊防部門的合作。海事和邊防合作執法後,由單方執法變成了雙方執法。雙方就信息通報、禁止船舶離港、海上交通事故、聯合執法、礙航物專項整治等方面加強合作。雙方在各自執法的過程中遇到問題船舶就聯絡對方,這樣,執法力度就加大了。劉所長還介紹,該項合作是一個長效的合作機制,邊防和海事雙方會一直合作下去。
煙臺港區海事處處長李振仲和煙臺市芝罘區公安邊防大隊大隊長徐驪稱,這是兩支重要的海上執法力量的聯合,希望共同開展更大規模的海上聯合執法。